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6-03-0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期工作总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而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化建设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有机组织部分。近年来,各级政府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支农惠农的实质性举措,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和全市“十一五”规划,我市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的任务还相当繁重,未通油路的行政村仍占50%以上,且资金筹措较难;运输市场集约化、规模化程度相对较低,且运力结构不尽合理、服务水平不高。面对全省乃至全国交通大发展、快发展的环境和趋势,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步伐,以加速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到2010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完成路基改造和新建黑色路面2400公里,配套桥梁40000延米,754个建制村通油路,实现村村通油路;全市农村道路客运建设形成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为动脉,以改建和新建的5个二级以上客运站为依托,以新建22个等级客运站为辐射的客运网络,实现村村通班车。
二、主要任务
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农村公路网建设
1、明确责任主体。市、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负总责。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项目法人,并负责做好公路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制定政策、筹集资金等相关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占地拆迁、涵洞修建、路基改造以及村屯路的治理。市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分别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设计批复、资质审核以及工程管理、考核验收等相关工作。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为农村公路建设的项目法人委托人,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工作。市、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监督工程建设全过程。
2、严格坚持标准。鉴于朝阳的地理特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农村县级公路应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乡级公路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平均昼夜交通量500台以上或里程大于20公里的村路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山岭重丘区工程量巨大或里程较短的单一通村路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3、确保资金到位。“十一五”期间,由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重、里程长、工程量大,且大部分分布在偏远山区,资金短缺问题将更加凸显。“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不含征地动迁总投资预算12亿元,其中省以上补贴8.7亿元,地方自筹资金3.3亿元。自筹资金的渠道主要是:①由交通部门从农村拖拉机养路费中每公里路面补贴1万元;②县(市)区财政每公里路面补贴1万元;③乡级公路修建的转移支付资金30%直接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即每公里补贴1万元;④其余不足部分由市政府从高速公路地方税转为财政收入部分中予以解决。以上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实行交通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使用需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4、强化养护管理。农村公路建设验收合格后,应立即转入养护和路政管理环节,实施建、养、管一体化,坚决避免出现弃养、弃管现象。乡村道路养护由乡村负责,每年不少于两次的集中治理。黑色路面养护由县乡政府在交通专户设立专项基金(包括农村转移支付用于养护的70%的专项资金),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养护管理。
(二)农村客运网建设
1、合理布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当超前的原则统筹规划好本地的客运发展网络,逐步增加通达里程和通达频率,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出行。以实现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为目标,建立以市中心通往各县(市)区的城乡道路客运为一级干线网,以各县(市)区通往所辖各乡镇的城乡道路客运为二级干线网,以乡镇辐射村屯的道路客运为三级支线网,逐步实现一、二级干线网与城市公交网相对接,与三级支线网相呼应的全市城乡道路客运网络一体化。
2、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客运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打破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局面,农村客运逐步实现公交化管理;本着运价与价值基本相适应和体现公共服务的原则,按照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要求,统一运价标准;通过兼并、线路置换、股份制、收购改造和签定客运线路有期限使用合同等形式,改变承包或挂靠的经营方式,取消单车经营和松散经营,逐步实行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运营。在市区范围和重要干线,对公司化经营先行试点。对农村客运线路合理安排,科学配置,本着能延则延、能环则环、能通则通的原则,扩大农村客运的覆盖面,提高客车的通达深度。对客流量小的线路,可围绕中心乡镇、客货集散地,采取片区经营、滚动发车、循环运营,开通集市班车、学生班车等多种灵活方式,形成客运网络,提高营运客车的实载率。经过努力,逐步推行“集约化经营、公交化运行、员工化管理”的管理模式。
3、强化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多予少取、让利于民的原则,加强农村道路客运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乘车难、候车难问题。同时大力发展客运市场需求的中高级客车、环保型客车和经济型客车,彻底改变农民群众出行的候车、乘车条件。实行“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票价、定站点”,“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售票”,“保零距离换乘、保安全有序进行”的“五定、四统一、两保”的规范化服务,以全面提高农村道路客运服务水平。
4、深入监管。继续加大客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稳定;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途径,发挥群众对经营者的监督作用;继续加大对经营者的管理、教育、培训,建立诚信考评体系,制定相关激励、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员、超载和欺行霸市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新秩序。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是各级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这项造福当代、惠及百姓工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县、乡三级都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专门的指挥调度系统或办事机构,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引导这一事关全局的大事始终朝着健康、有序、快速的方向发展。
(二)制定相关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并为之作出贡献。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一些有利于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的政策措施,自觉加大投入力度。在农村公路建设上,市政府每年拿出100万元的建设基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作出贡献的乡镇和村屯。今后,凡涉及市级以下(含市级)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涉及到省以上部门收取的费用要积极争取,力求最低。要继续鼓励农民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工投劳。鼓励驻地各类企业采用“冠名权”等方式投入资金、实物或设备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在农村道路客运网络建设上,对实载率达不到70%、车日行程不足120公里的农村客运班车适当减免各种税费。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工商、税务、土地、林业、环保、电业、通讯等部门,做到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加快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作为考评下级政府、有关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加大考核权重,并适时进行调度、督察。要积极探索能够有效激励各地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的其它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取得成效。
二○○六年三月九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