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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6年市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6-05-1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扬府办发〔2006〕59号

关于下达2006年市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任务的通知

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适应数字化城管的要求,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现将2006年市区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任务下达如下:

一、建设任务

(一)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的建设任务

1、设施建设:

市区新建公厕10座,改造旱厕10座,新建垃圾中转站4座,新设置垃圾桶1000只,新添、更新果壳箱600只(套)。

2、设备添置:

市区环卫添置道路清扫车1辆,垃圾运输车9辆,吸粪车3辆。

(二)市建设局(综治办)、房管局的建设任务

1、市建设局(综治办)在城市建设和综合整治时,要按规定要求同步建设环卫设施;

2、市房管局要督促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建设时按规定要求配套建设环卫设施。

(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二、鼓励办法

市政府从2002年开始对各区环卫设施建设实行“以奖代拨”的鼓励政策,为调动各区建设环卫设施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采取“以奖代拨”的鼓励政策,其奖励标准为:

新建1座一类公厕奖励8万元;

改建1座公厕(旱厕改建水厕)奖励4万元;

新添垃圾桶1只奖励150元;

新设置1只(套)分类果壳箱奖励200元。

以下四种情况不享受奖励:一是市区近郊乡镇的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任务由各区督促完成,不享受奖励;二是市综治办、市房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各区、相关部门按规划新建道路、住宅、市场的配套环卫设施建设应纳入工程项目概算之中,不享受奖励;三是未经市城管局和市环卫处审定认可,以及建设标准不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奖励;四是环卫专用车辆的添置和中转场建设原则上不享受奖励。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卫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切实把环卫设施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实施计划,成立专门小组,落实责任到人,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资金到位、实施到位。

2、科学规划,合理选址。选址得当是环卫设施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和保证,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选址工作,在市规划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选址,避免布局不合理现象的发生;要本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需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

(1)新建公厕的选址要着眼于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地域以及主干道两侧,以真正达到方便群众的目的;

(2)改建公厕主要面向老城区范围内社会上的一些无主旱厕。对市民确实需要、又具备改造条件的旱厕要优先考虑,尽快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

(3)中转场的选址要从实际出发,既要适中,又要适宜,确保建成后发挥最大功效。

3、加强领导,认真督促。市环卫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各区、各部门环卫设施建设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督查,提供技术保障;各区、各有关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要及时将建设的设计图纸、设备的规格等技术资料报市环卫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共同商定。

4、标准建设,质量第一。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标准建设、质量第一”的方针,抓好环卫设施建设工作。所有新建公厕必须达到一类水冲式标准,并设有残疾人专用设施,建筑风格要与周边景观相协调;新建中转场要达到设施配套齐备、设备先进、性能可靠、操作方便、维护环境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坚持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政府采购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打造精品工程。设备添置要在市环卫管理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按照招投标的相关规定,选择专业生产企业的定型产品以及与我市环卫设施相配套、适应环卫作业实际需要的车辆设备。

5、各方配合,优质服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关心和支持。市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城控、供电等相关部门均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年的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任务。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扬州市区2006年环卫设施建设及设备添置计划汇总表

责任单位

公厕

中转站

垃圾桶

果壳箱

车辆

新建

改建

清扫车

垃圾车

吸粪车

广陵区

2

8

1

300

200

1

3

维扬区

3

2

1

300

200

1

1

开发区

2

1

200

100

4

2

邗江区

3

1

200

100

1

合计

10

10

4

1000

600

1

9

3

附件2:

2006年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公共厕所)

责任单位

数量(座)

建设地点

广陵区

10

新建2座:汤汪桥北、南城根、王巷;

改建8座:粉妆巷19号、宝塔新村143号、如来柱、广储门、江阳东路、运河南路、沙南一村、武静花园。

维扬区

5

新建3座:念泗路东段、念泗路西段、高桥路(良友小区);

改建2座:梅岭22栋、凤凰社区(刻印社)。

开发区

2

新建2座:地点待定。

邗江区

3

新建3座:贾七路、望月路步行街东、望月路步行街西。

市建设局(综治办)

在城市综合整治改造中配套建设公厕。

市房管局

督促各开发单位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厕。

附件3:

2006年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中转站)

责任单位

中转站

备注

广陵区

1

中转场意向选址:施井路。

维扬区

1

中转场意向选址:扬子江路蒿草河边。

开发区

1

中转场意向选址:开发路。

邗江区

1

中转场意向选址:贾七路。

市建设局(综治办)

在城市综合整治改造中配套建设中转站。

市房管局

督促各开发单位按规定配套建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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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1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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