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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行政服务中心2006年窗口工作人员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6-02-1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政办发〔2006〕16号

关于做好市行政服务中心2006年窗口工作人员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好政府窗口形象,现就做好市行政服务中心2006年窗口工作人员调整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选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1.选派原则。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窗口工作。同时,要注意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窗口进行锻炼,提高窗口综合办事能力,更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2.选派条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公务员,年龄5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熟悉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具备综合业务能力,掌握电脑操作。对设1人的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一名中层干部;设2人以上的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构成中要配备一名中层干部作为窗口负责人。

3.窗口工作人员的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时间原则上为1年。窗口单位要求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应填写《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商调表》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经由市效能监察中心、市人事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窗口工作人员调整在每年的2月25日前完成,2月底前“中心”集中组织上岗前培训等工作。

二、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1.“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工资关系、福利待遇不变,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由“中心”管理。工作人员在“中心”期间,党、团组织关系转到“中心”,由“中心”组织学习,并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党员年终统计由原单位统计。选派期满后,由“中心”对其表现作出鉴定,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原单位使用提拔的依据之一。

2.“中心”组织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日考勤、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返回本人单位。

3.窗口工作人员因不能胜任窗口工作或工作表现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中心”作退岗处理。“中心”下达通知后,派出单位应立即调换工作人员。

附表: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商调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附表: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商调表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入党年月

现任职务

窗口职务

是否公务员

行政

服务

中心

意见

本表一式二份,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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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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