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 文号:通政发〔2007〕61号 |
颁布日期:2007-08-1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关于给南通海事局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通政发〔2007〕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苏通大桥经过四年多的建设,已于今年6月实现主跨合拢。在苏通大桥建设期间,南通海事局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服务于大桥建设,竭力做好大桥水域施工、安全通航的监管工作,成功实施了我国航运史上规模最大、难度最大的水上交通管制55次,控制、拦截各类船舶10.2万艘次;组织海事执法船巡航监管维护39.7万海里(相当于绕地球18.4圈),创造了500万艘次船舶与大桥桥墩“零碰撞”记录;组织桥区水上救助287次,救助遇险船舶221艘,救助遇险人员1326人;依法对施工作业船舶实施安全检查398艘次,查出各类缺陷3582项,纠正违章船舶532艘次,避免经济损失达6亿元;制定各类险情应急预案和防台风、防寒潮、防雾演习,大大提高了预防预控能力,确保了施工和通航双安全,为大桥又快又好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激励先进、弘扬奋力拼搏、争创一流的时代精神,市政府决定给南通海事局记集体二等功。
希望南通海事局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科学管理,为南通“大船、大桥、大港”建设,推动南通由“江河时代”向“江海时代”的跨越再立新功。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服务于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大力发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精神,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全力开创我市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二○○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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