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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如东县、如皋市2006年财政收上台阶先进奖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文号:通政发〔2007〕14号
颁布日期:2007-02-0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授予如东县、如皋市2006年财政收上台阶先进奖的决定

通政发〔2007〕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全市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全市财政工作成绩显著,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92.53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217.57亿元,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证。在全省66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排名中,如东县、如皋市收入增幅名列前20位;如东县收入总量位次比上年前移4位。根据市财政收入上台阶考核奖励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如东县、如皋市“2006年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奖”,现予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培植财源,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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