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童声合唱团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1〕1571号 |
颁布日期:2011-08-3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童声合唱团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571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审批请〔2011〕13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演演出院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邀请奥地利维也纳童声合唱团一行26人,于2011年10月15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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