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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实施意见

台政办发〔2014〕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信息经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4〕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信息产业,深化智慧城市应用,扩大信息消费,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信息经济加快发展,不断提升信息经济的比重,为打造台州经济“升级版”,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注入新的动力。

(二)主要目标。通过五年努力,信息经济在全市经济中的地位得到加强,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4G网络建设全面推进,无线城市初步形成;大力推进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幅达到8%左右;智慧城市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创建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三)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宽带台州建设。深入实施“宽带浙江”战略,加快以光纤宽带技术为主的高速接入网络建设,推进通信管道和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基本实现光纤到企工程和光纤到村工程,分阶段有序实施光纤到户工程,加快下一代移动通信发展,实现重点区域的无线局域网覆盖。继续推进“三网融合”,统筹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和下一代广电电视网络建设。鼓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大加快云计算、云服务的应用。

三、重点发展信息产业

(四)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椒江光电产业园、温岭智能装备电子产业基地、开发区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光电器件、显示器件、汽车电子、平板电视、光伏组件、电子薄膜、节能照明、系统集成等产业,形成若干个产业集群;加快智慧管网、机器人、传感器、触摸屏、控制芯片、嵌入式软件、自动控制系统等产品开发,积极培育电子信息新产业,形成产业化;引进应用电子行业、大数据和云服务行业、数字内容行业、网络安全行业等骨干企业,培育发展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五)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浙江智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易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琦星电子有限公司、台州市讯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等软件或嵌入式软件企业为依托,加强软件企业与制造企业对接,开发适合企业需求的软件产品,加快嵌入式软件在现有产品中的应用,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优先发展政务软件、工控软件及智慧城市应用软件。大力发展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咨询和网络中介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业。

(六)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基础设施、政策措施、规范标准等发展环境,重点结合台州汽摩配件、医药化工、家用电器、塑料模具、缝制设备五大主导行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普及,打造全国电子商务强市,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0%以上。

四、扩大信息消费

(七)鼓励居民信息消费。加快光纤到户、4G网络、无线局域网建设,加强网络购物、智慧社区、智慧家居等信息应用示范,改善居民信息消费基础设施,扩大居民信息消费体验,增强居民信息消费意愿,释放居民信息消费需求。鼓励企业、机构开发电子交易平台、生活服务、资讯点播类手机APP,丰富信息消费渠道。健全线下电子支付手段,引导市民通过刷市民卡、NFC手机等进行快捷的小额支付,培养使用习惯。营造有利于扩大信息消费的政策环境,加强对信息消费、网络交易等行为监管,打击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网上信息消费创造安全的网络环境。

(八)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应用,重点建设市级数据交换平台,完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稳步实施跨部门业务协同系统,提高无纸化办公机关比例,逐步发展一批面向企业的综合性信息系统。制定《台州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14—2018年),重点抓好列入省首批智慧城市试点项目——“智慧水务”建设,在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电网、智慧环保、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海洋等智慧城市主要领域取得明显成效,促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

五、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九)开展智能产品开发专项行动。鼓励芯片、传感器、软件等信息技术与产品、装备制造商对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装备产品、制造工艺的深度融合与综合集成,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储运销售等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成台(套)化等机电一体化智能装备。

(十)推进“机器换人”专项行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应用智能装备,推动机联网、厂联网、物联网的应用,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培育机器换人示范企业,有序推进再生金属产业、鞋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机器换人”;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流程,以智能化制造方式替代传统制造方式,提升装备水平。

(十一)推进企业信息化提升专项行动。鼓励企业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CAD/CAM)、客户关系管理(CRM)、分散控制系统(DCS)、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现场管控系统(SFCS)、)供应链管理系统(SCM)、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等软件,实现生产过程中人、机、料等要素的全面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管理与控制,做到管理控制一体化,形成智能制造能力,重点推进汽摩配、医药化工、再生金属、泵阀、模具、制鞋、橡胶、工艺等行业两化深度融合,组织上市企业、116工程企业开展“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

(十二)推进“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行动。依托服务型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成立“两化”融合服务中心,加强行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广一批具有特色的工业软件和信息化解决方案,提升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园区信息化,以路桥再生金属产业基地、临海医化基地、温岭智能装备电子产业基地、天台综合性等3+1创建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域为抓手,支持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打造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六、优化保障措施

(十三)建立工作机制。台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信息经济发展、“两化”深度融合推进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信息经济发展和“两化”深度融合健康、有序、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推进组织,建立长效推进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把信息经济和“两化”深度融合工作落到实处。

(十四)落实有关政策。落实国家、省鼓励信息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符合税法减免条件的信息产业企业,依法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税法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照税法等规定,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十五)优化要素保障。科学规划信息经济发展空间,积极向上争取信息产业重点项目用地等生产要素指标,市级土地指标也要向信息产业项目倾斜。建立和逐步完善信息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信贷资金、各类投资基金重点投向信息经济重点项目、优势企业、产业基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六)强化人才引进和培训。深化实施“500精英计划”,加强信息经济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帮助解决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重点引进行业优秀领军人才。鼓励地方高等院校开设信息经济的专业课程,支持建立实训基地,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十七)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设电子政务安全云平台,加快网站集群项目建设,加强党政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网络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加强对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等经济领域的信息安全监管,强化信息化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定期检查。积极推进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研究制定标准规范,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强化互联网信息安全管控。

(十八)健全评价和表彰机制。建立全市信息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每年对信息经济相关企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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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4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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