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2-2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5日
成都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14—2015年)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成府发〔20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标准(试行)》以及成都群众体育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全民健身工作,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把促进城乡居民身心健康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城乡均衡发展,切实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健身组织网络,积极开展群众健身活动,努力把成都建设成为体育强市。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底,力争全市80%的全民健身工作指标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标准(试行)》A类标准;打造“城市15分钟健身圈、农村5公里健身圈”,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健身设施、体育组织、健身指导服务、活动开展、健身保障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健身设施建设。
着力构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村(居住小区)五级健身设施体系。
1.完善区(市)县“一场、一馆、一池,两中心”设施配套。(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
2.完善乡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功能设施配套。(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3.完善村(社区)文体活动站功能设施配套。(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4.建立自然村(居住小区)文体活动点。(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5.实行公益性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体育局)
(二)组织阵地建设。
1.成立区(市)县体育总会、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及基层体育社团组织(俱乐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
2.完善全民健身晨(晚)练点功能设施配套。(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体育局)
3.完善太极健身示范广场(点)功能设施配套。(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体育局)
(三)健身活动开展。
1.组织开展年度“运动成都”全民健身运动会。(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
2.组织开展“运动成都”业余联赛。(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体育局)
3.深入开展“太极蓉城”系列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体育局)
4.深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系列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四)健身指导服务。
1.完善市、区(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逐步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和“运动处方”便民服务,发布年度全市国民体质监测报告。(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体育局)
2.建立责任心强、体育技能高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乡镇(街道)配备全民健身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建立完善管理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体育局)
3.充分发挥媒体效应,建立全民健身预警预报制度,完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气象局、市环保局,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广播电视台)
(五)工作经费保障。
市、县两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确保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60%以上用于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市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定期进行考核,积极推动各项全民健身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体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全民健身工作的经费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多渠道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级发改、规划、建设、国土、园林、财政等部门要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选址、立项、投资、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文化、教育、旅游、卫生、民政、人社、气象、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体育行政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旅游、卫生等社会事业共同发展。提高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各行业、社会各界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附件:成都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说明
附件下载:
1.14CBH28
http://www.chengdu.gov.cn/uploadfiles/07030202090105/201403281459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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