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5〕80号 |
颁布日期:2015-11-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广红旗社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经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推广王益区红旗社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经验,促进我市大气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旗社区的主要经验
红旗社区作为王益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中的“三级网格”,将辖区划分为8个片区,各片区按楼宇和居民数共划分了86个“四级网格”,每个四级网格设有1名网格员、1名巡查员、1名监督员,形成“一格三员”。在网格化管理中,红旗社区整合了公安天网视频监控系统、社区内网系统、联通“随e行”等数字系统,结合“网格+微信”的管理方式,利用电脑发布指令、轨迹管理、人员定位、区域找人、手机终端办结反馈、实时对接等功能,实现网格管理全覆盖,污染监管无盲区,污染防治见实效。11月3日,参加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的领导和代表观摩学习了红旗社区的网格化管理经验,并受到与会领导和代表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市推广王益区红旗社区网格化管理经验。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学习红旗社区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6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街道办事处、社区按照红旗社区的标准、规范和模式,建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网格,实现网格全覆盖。
二、推广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总结提高”的原则,分三阶段推进。
(一)试点准备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进一步摸清底数,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观摩、推进活动,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完成一、二级网格设置,同时每个区县确定1至2个三级网格示范点。
(二)全面推广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推广红旗社区网格化管理经验,健全和加强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完成推广方案的制定,报市大气办备案;召开全市现场推进会,以会代训,全面推广红旗社区经验,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2016年6月底前,建成一、二、三级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完成辖区各城市社区三、四级网格建设;10月底前完成辖区各农村社区或村组三、四级网格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底)。完善总结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工作。11月各区县完成自查验收、总结工作;12月市大气办组织抽查、验收工作,通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三、网格设置要求
按照“市级指导、区县实施、四级网格、明岗确责”的原则,以区县为责任主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网格监管体系。全市按行政区划设置网格体系,具体划分为:一级网格(各区县、新区管委会),二级网格(乡镇、街道办),三级网格(社区、村)和四级网格(小区、楼院、村组)。其中第四级网格可根据辖区面积、任务轻重、管理便捷等因素适当调整,以300至1000户或300至3000人为1个单元格,将全市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街道社区、乡镇村组等区域均纳入网格监管。
网格内可设网格长和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
网格长分别由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管同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村委会、社区主任,以及小区、楼院、村组负责人担任,负责网格内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及跨网格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协调查处。
网格员可由区县、乡镇、街道办、社区及村组干部或者楼院长担任,负责网格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处理。
巡查员一般由居民代表、环保志愿者、环保等执法部门干部担任,负责网格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巡查、巡检。
监督员由党委、政府督查室,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治污降霾义务监督员担任,主要监督各级网格治理责任落实情况和有关信访、环境案件的查处情况。
四、各级网格主要职责
(一)一级网格。以区县为单位,依托区县治污降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治污降霾实施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制定本辖区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方案,实行治污降霾精细化管理;监督本辖区二级网格的工作开展情况,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
(二)二级网格。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台账,包括网格内大气环境现状基本信息、环境敏感点位分布等情况,主要是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餐饮单位、机动车维修、餐饮油烟治理、主次道路保洁、燃煤炉(含茶浴炉)、燃煤锅炉改造、集贸市场使用燃煤小火炉等情况;负责检查辖区治污降霾工作落实情况,日常巡查和督促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对口报告区县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监督本辖区三级网格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
(三)三级网格。以村委会或社区为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台账;负责宣传治污降霾的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每天对网格内各类污染源进行现场巡查,发现污染问题立即劝止并督促整改;接到环境污染的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处理网格内其他较为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
(四)四级网格。以楼院、小区、村组、工业企业等法人组织为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现场劝止网格内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秸秆以及露天烧烤等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并现场劝止网格内燃煤小火炉使用有烟煤、劣质煤炭或其它高污染燃料的行为;劝导居民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空气重污染天气减少出行;发现突发性污染源,立即劝止、督促整改并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大气办负责督促全市大气污染网格化推广工作,对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抽验;市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解决有关事项,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二)人员保障。采取社区、村组指派,增设公益性岗位,吸纳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充实第三、四级网格员力量,确保“一长三员”配置到位。同时,要有计划地对各级网格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三)经费保障。对区县网格化管理实行以奖代补。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要落实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满足各级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的需要。
(四)工作保障。按照《铜川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追究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市大气办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办、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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