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 | 文号:铜政发〔2010〕20号 |
颁布日期:2010-03-2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发〔2010〕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铜川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政府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
铜川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意见
近年来,国家将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提出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把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为了加快我市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使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和引导广大职工钻研技术,岗位成才,为铜川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为重点,把造就高技能人才与普遍提高职工技能水平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技术比赛、技术交流和岗位练兵活动,掀起学技术、比技能的热潮,为广大职工学技能、展风采提供平台。锤炼职工队伍,提升职工技术水平,使大批的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推动解决我市职工技能水平偏低和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完善培训体系,健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全面实施,提升产业工人的整体技能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重视和关心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支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二、大赛项目
大赛项目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水泥、煤炭、陶瓷、铝业、机械加工、建筑、汽车运输、饮食服务等行业的相应工种为重点。每次比赛选定部分行业中的若干个工种。
技能大赛按照国家和部委现行的初、中、高级工技术等级标准命题。各项目工种比赛方案由铜川市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在比赛前制定下发。比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
三、参赛人员
全市各企业(含中、省属驻铜企业)、事业、机关的职工(含农民工)。
四、大赛组织
职业技能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第一次大赛于2010年举办。由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团市委等单位组成铜川市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整体规划、制定政策、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同时,成立各项目赛委会,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复习大纲、试题试卷、评分标准和组织比赛及考评。各区县、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监督指导,组织选拔。要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职工信服、评委公认的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赛出水平,选出人才,发挥作用。
五、大赛表彰
(一)获得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授予“铜川市技术状元”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二)获得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各工种2-5名的选手,授予“铜川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三)职业技能大赛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获得市级大赛各工种前5名的选手,给予办理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第一名的选手,推荐办理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取得优良以上成绩的选手,按晋升一个级别等级办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无职业资格证书的,按上述规定降低一个等级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四)鼓励企业将职业技能大赛获奖人员聘任为“首席员工”、“金牌员工”等,并将本人工资奖金与其挂钩。
六、大赛经费
大赛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大赛组委会统筹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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