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10〕183号 |
颁布日期:2010-11-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虽然各县区、各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要实现“十一五”目标,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相当艰巨,为确保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
“十一五”前四年,我市万元GDP能耗下降累计完成目标进度68.96%,欠进度11.04个百分点,完成进度居全省各市区后位。据市供电局数据,2010年上半年全市总用电量13.8亿度,增长54.07%;前三季度全市总用电量20.19亿度,比上半年增加6.39亿度,增长38.53%,增幅虽然比上半年回落了15.5个百分点,但增速依然过快,给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带来了巨大压力。据测算,今年全市总用电量只有控制在23.6亿度以内,增速控制在10.9%以内,才有可能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任务。因此,第四季度全市总用电量只有3.4亿度的可用指标,约为第三季度6.39亿度的一半,而且10月份全市用电量已过2亿度,后两个月实际可用指标不到1.5亿度,全年用电量控制压力非常大。同时,在减排工作方面,形势依然严峻,据全省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我市今年上半年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全年完成进度任务压力很大。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当前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实施节能减排调控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采取强力措施,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各项任务
(一)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过快增长。要加强对新开工“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的检查,清理和纠正对“两高”行业的电价、地价、税费等优惠政策。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县区政府和企业,要通报批评、启动问责。要加强对招商项目的审核把关,对引进的“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实行严格控制。对目前已建成试产和计划年内建成投产的高耗能项目实行延期生产,一律推迟到明年投产。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要在11月上旬全部淘汰更新;对重点用能单位设备、生产工艺及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超限额标准用能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对超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
(二)提前安排高耗能企业检修和产量调控。对所有规模用电企业(见附件二),要按照轮休的要求,由各县区结合实际,有计划地调度用电,合理安排生产,提前安排年度检修,减少生产时间,降低能耗;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环保不达标排放企业停止供电,保证四季度用电量增幅控制在10.9%以内,确保节电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全社会节电调度。要尽快落实全社会节电限电措施。全市机关事业、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娱乐、金融等单位空调温度冬季不得高于18℃;锅炉供暖每天不超过6小时;市内所有电梯四楼以下停开;广告用电(霓虹灯、灯箱、橱窗、电子显示屏等),除公益广告外一律关停;除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外,全市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时间和强度缩减50%;对城区主要路段、市政设施进行节能改造,扩大太阳能、LED灯使用比例;城市道路、景观照明除确保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亮化效果外,减少亮灯天数,全市亮化设施每晚亮灯2个小时(商业亮化设施除外);市交通局、供电局要研究高速长隧照明供电方式,采取开一半关一半的办法,节约用电,保证后两个月节电40%以上。
(四)强化减排措施落实。各县区要摸排清楚辖区污染企业的具体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加快治理步伐。快速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要切实采取措施,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城管部门要加快市城区配套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停产、限产措施的落实。重点推进国控、省控污染源联网工作,确保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尽快达到国家要求。同时要加强皂素、选矿、冶炼等规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落实工作责任。节能指标和减排指标,是政府责任指标,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发改部门主要负责节能宣传、淘汰落后产能、节能灯推广等工作;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减排工作的监督、减排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工信部门主要负责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市城区城市节能减排工作;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建筑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交通部门主要负责交通、道路方面的节能减排工作;商务部门主要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自觉服从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从11月5日起,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和市工信局分别牵头,市供电局、市统计局、市交通局配合,分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和重点用能减排企及城市公用设施、建筑领域、交通领域、营业场所、冬季供暖用能节能措施落实或停产检修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后两个月全市节电1.5亿度、化学需氧量减排110.2吨和二氧化硫减排794.9吨以上。
(二)加大监测预警。各县区要根据全年用电控制指标(见附表一),认真算账,分解落实控制电量指标,制定具体的节电方案,于11月5日前将节电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要加强对电力消费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对各项措施所产生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从11月份开始,各县区政府每月15日和30日分别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控制用电量过快增长情况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供电部门要每周向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限电执行情况及数据,加强对企业用电工作服务和限电方案的实时监控,以保证限电工作执行到位。控制用电量过快增长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高耗能企业停产和限产、景观灯和城市道路照明、营业场所和冬季取暖、违规建设和违规运营项目等方面用电控制情况。
(三)严格责任考核。对于难以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而且在这次控制用电量过快增长及落实减排工作中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影响全市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县区,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市直各部门执行节能措施不力的,视情节在年终考核中扣5-10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对节能减排知识的普及和推广。要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工作好的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各县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动员各种力量,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要通过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节能意识。
附:1、商洛市2010年用电量控制目标汇总表;
2、商洛市2010年规模用电企业名单;
3、商洛市2010年11-12月各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表。
二0一0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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