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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宝政办发〔2015〕14号
颁布日期:2015-03-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5〕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依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总体要求,为确保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订本计划。

一、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8953.01吨,比上年下降1%;氨氮排放量5070.12吨,比上年下降1.5%;二氧化硫排放量37217吨,比上年下降0.96%;氮氧化物排放量64817.1吨,比上年下降7.74%,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二、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一)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预测化学需氧量年度新增量3413.25吨,其中工业源800吨,城镇生活源2613.25吨。

2.预测氨氮年度新增量426.62吨,其中工业源75吨,城镇生活源351.62吨。

3.预测二氧化硫年度新增量1995吨,其中火电行业新增495吨,非电全社会新增1500吨。

4.预测氮氧化物年度新增量3280吨,其中火电行业新增676吨,水泥行业新增870吨,新增机动车增加234吨,除电力、水泥行业外全社会新增1500吨。

(二)总量控制目标

1.依据省上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2015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要分别比2014年下降1%、1.5%、0.5%和6%,年度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8463.48吨、4994.07吨、37031.92吨和60928.07吨以内。

2.按省上下达目标,2015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存量削减任务分别为489.53吨、76.05吨、186.09吨和3889.03吨。结合污染物新增量预测,2015年全市应减排化学需氧量3902.78吨、氨氮502.67吨、二氧化硫2181.09吨和氮氧化物7169.03吨。

三、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关于下达“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通知》(宝政办发〔2012〕13号)要求,现就2015年度各县区政府减排任务和市级相关部门职责进行分解(见附表1-2),并编制了全市2015年重点减排计划项目表(见附表3-10,“黄标车”淘汰和分散燃煤小锅炉拆改项目按《宝鸡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5年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一)安排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9个,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2818.2吨,减排氨氮355.69吨(见附表3)。市住建局及相关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快截污管网建设进度,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市区达到90%以上,各县建成区达到80%以上。十里铺、太白县、陈仓区和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等要加快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进度,力争年内建成投用。

(二)安排工业企业治理减排项目6个,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123.14吨,减排氨氮20.68吨(见附表4)。相关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如期建成投运。

(三)安排工业结构减排项目5个,其中涉水项目3个,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525吨、氨氮249吨(见附表5);涉气项目2个,计划减排二氧化硫260吨、氮氧化物91.6吨(见附表6)。市国资委、住建局、陈仓区等单位要结合新一轮渭河治污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加大化肥行业关停力度,6月底前拆除主要生产设施,按期完成炉窑和锅炉关停,确保达到减排核查要求。

(四)安排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项目44个,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909.26吨,减排氨氮52.66吨(见附表7)。各县区要加大治理力度,狠抓督促落实,确保年底前全市85%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或小区落实“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包括建设废弃物储存设施并全部农业利用)、无废水排放”减排措施,使COD和氨氮去除率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

(五)安排锅炉和冶炼行业脱硫工程13个,计划减排二氧化硫3187.13吨(见附表8)。安排电力脱硝项目2个,计划减排氮氧化物6404吨(见表9)。安排水泥行业脱硝项目2个,计划减排氮氧化物1098.08吨(见表10)。扶风县要督促祥云热力公司按期完成小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相关县区要严格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督促水泥、有色冶炼等行业企业按期完成提标改造工程,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施以及DCS控制系统。市环保局要加强火电机组脱硫、脱硝监管,确保脱硫和脱硝效率分别达到93%和75%以上。

(六)全力推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各县区政府及市环保局要加强国控源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国控重点排污企业在线有效传输率达到80%以上;要依法督促国控重点排污企业定期检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公开监测结果,确保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5%以上;要继续加强国控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确保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6%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污染物减排是“十二五”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污染减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明确时限,狠抓落实,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污染减排的合力,对列入减排计划的项目,要提早动工、加快实施,力争提前发挥减排效益。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县区要定期开展污染物减排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减排措施,严查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大重点污染源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擅自停运治理设施等行为,要公开通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三)严格考核督办。要按照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考核办法》要求,严格考核各县区、各部门减排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对成绩突出的县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四项减排指标之一的、未完成省市重点减排项目的、国控源在线传输有效率小于75%或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小于80%的,实行问责和“一票否决”,并不予评优评先。

附件:1.2015年度各县区政府减排任务分解表

2.2015年度市级相关部门减排职责分解表

3.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计划表

4.2015年企业废水治理减排项目计划表

5.2015年企业结构关停COD和氨氮减排项目计划表

6.2015年结构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项目计划表

7.2015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减排项目计划表

8.2015年工业治理二氧化硫减排项目计划表

9.2015年电力行业氮氧化物减排项目计划表

10.2015年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项目计划表

附件

http://www.baoji.gov.cn/userfiles/file/20150401090231.doc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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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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