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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德政办字〔2012〕90号
颁布日期:2012-08-0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字〔2012〕90号

德城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

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方案

为适应城市管理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德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的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框架全面拉开,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面临日益严峻的形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用和集成现代科学技术,引导、分配和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使城市管理由静态转为动态,由独立转为协同,由被动转为主动,由滞后转为高效,实现城市空间管理、对象管理、过程管理、目标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动态化和现代化。

二、实施范围和建设目标

(一)实施范围。

1.区域范围。按照“一次普查设计、分期建设运行、逐步实施推进”的原则,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区域范围为德城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及高铁新区规划区,东至高速铁路,西至河北界,南至高速公路南连接线,北至高速公路北连接线,面积约200平方公里。

2.对象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07)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确定的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等7大类部件和市容环境、宣传广告等6大类事件为基本内容。

(二)建设目标。一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城市部件进行系统编码和精确定位,实现城市管理信息的准确采集、网络传输和实时管理。二是建立指挥、监督、执行适度分离的新型城市管理体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三是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市民提供快速、优质、高效的综合服务。

(三)建设内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包括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业务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监督指挥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等9个住房城乡建设部规范子系统,扩展城市防汛子系统、路灯及景观亮化子系统、执法办案子系统、对接行政审批子系统、移动督办子系统、GPS车辆定位子系统、建筑工地监管子系统和视频音频监控子系统等8个应用子系统,系统具有查询、求助、投诉受理、抢险抢修、市政公用设施监控、城市管理指挥调度、考核等服务和监控职能,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动态化、标准化。

三、运行模式

包括构筑数字化信息平台、建立监督指挥体系、建立自动评价机制三个方面。

(一)构筑数字化信息平台。以万米网格为精细管理单位,对城市部件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城市基本部件数据库,综合运用行政区划、地理网格、位置顺序3种编码相结合的方法,对部件进行系统编码,并在网格中实行精确地理定位。通过多样化的信息采集手段和网格化基础信息管理,随时、随地连接到统一的管理部门,实现信息的双向互动与共享。

(二)建立监督、指挥体系。为加强统一管理,建立市级监督,市、区两级指挥体系,即两个轴心(监督轴、指挥轴)、两个中心(监督中心、指挥中心)。监督中心负责案件的受理、立案、监督、核查、结案、考评,两级指挥中心负责案件的派遣、协调、督查,市级平台对各业务单位进行监督考核,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共享整合后的城市管理信息资源。

(三)建立自动评价机制。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考核结果,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体系,通过考核各部门、单位的立案数、办结率、及时办结率、重复发案率等,促进各部门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在高效监督下顺畅运转。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2月—2012年5月)。

1.成立机构。为保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区、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重大事项的决定,协调各相关单位推进进度,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发动部署。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部署有关要求,动员各区、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开展工作。

3.编制实施计划。提出整体建设方案及投资估算,组织项目方案专家论证。成立市级监督指挥机构、区级指挥机构,制定机构设置方案,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

(二)实施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0月)。

1.系统平台建设。

(1)建设队伍招标。按照招标程序确定专业公司,签订工程合同。

(2)场地建设。场地能够满足办公、会议、设备容纳、操作演示等基本需求,并按系统配置要求进行内部装修。

(3)系统配置。包括软件、硬件配置。软件按照统一技术要求,进行软件平台开发;硬件按照场地参数和技术标准采购。

(4)系统连接。建设市、区两级平台,将相关单位、办事处、部分社区终端通过专网进行连接。

2.综合信息普查。

(1)部件、事件普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标准,由各区、相关单位提供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信息,在上述部件、事件成熟管理的基础上,完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勘测、普查,对部件、事件进行分类,编码和地理定位,建立起全面、准确、完整的基础数据库。

(2)单元网格划分。各区、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单元网格划分工作,绘制单元网格图集,按地理定位精度要求,制定单元网格数据入库规范。单元网格划分工作要求准确、严密,无遗漏、无重叠。

(3)资源整合。整合已有公安、交警、城管及其他现有资源,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标准进行疏理、编码,充实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部件事件数据库,为城市管理、监督、执行提供基础信息。

(4)队伍组建。组建巡查队伍,组织对巡查队伍及监督、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调试及试运行阶段。

(1)系统调试。按照设计要求,系统搭建完成后,进行各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和系统的整体联调,进一步整合系统资源。

(2)演练磨合。通过系统的实际运作、演练,及时发现信息采集、数据传输、整理分析、指挥调度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反馈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深化完善。通过系统考核评价机制,结合自动生成的各责任主体立案数、办结率、及时处理率、重复发案率等指标,实现对各单位的综合、客观评价。

(三)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2月)。

试运行达到稳定状态后,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技术规范,整理提交项目文档,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五、责任分工

(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人社局:负责落实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相配套的机构及人员。

(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宣传推广工作。

(三)市纪委: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全程监督工作。

(四)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涉及数字化城市管理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

(五)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安监局:负责提供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政策的咨询工作。

(六)市民政局:提供各区、街道、社区等有关资料,配合做好市政设施普查建档及单元网格划分等工作。

(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视频资源接口,配合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八)市财政局: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协助市城管执法局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程招标工作;负责监督指挥中心系统运营资金的落实工作。

(九)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负责提供1:500基础地形图等必要的信息资源。

(十)市住建局、公用事业局、公路局、环保局、水利局、旅游局、工商局:将相关业务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对接,接受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城市管理相关问题的指挥调度。

(十一)市住建局城市档案馆:负责提供相关的地下网线普查数据。

(十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负责监督平台建设方案的制定、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制度和规范的编制及培训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评议并提出奖惩意见;指导各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三)市法制办:负责对拟制定出台的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提供监督指挥中心大厅及办公用房。

(十五)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政务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管理资源的有效利用。

(十六)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做好指挥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确保与市监督指挥中心同步建设、同步推进。

(十七)供电公司、邮政局、传输局、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普查及案件处置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安排精兵强将参与建设,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数字化城市管理涉及众多专业部门,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市城管执法局是这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的牵头部门,所有涉及到分工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按照有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

(三)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各有关单位务必精益求精,定位一流,在高起点规划指导下,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大胆创新,高标准建设,形成具有德州特色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四)强化措施,保障到位。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需要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财政部门要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维护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认真落实经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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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2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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