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 2011 年端午节放假日期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6-0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1年端午节放假日期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按照内政办发电〔2011〕45号文件通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现将2011年端午节放假日期调整安排通知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原定2011年端午节放假日期为6月4日至6日,共三天。根据我区实际,现将该放假日期调整为6月5日至7日,共三天,6月4日(星期六)照常上班,请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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