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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徐政办发〔2009〕180号
颁布日期:2009-12-1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9〕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制订的《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0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和意义

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指的是从事R&D活动所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R&D经费支出及其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活动规模和科技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主要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及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清查的主要内容

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四、清查的时间及进度安排

(一)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

(二)进度安排:1、2009年12月底以前,完成清查方案的设计、试点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摸底调查,确定调查对象;完成调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培训。2、2010年1-2月开展基层调查,3月10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上报、审核和汇总,12月底以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3、2011年底以前完成清查的数据库建设和资料开发工作。

五、清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委共同牵头,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组成徐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由上述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清查总体方案和部门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进行清查数据评估与审核以及全部清查资料的综合汇总,统一发布清查结果的统计公报,组织清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二)强化分工协作。此次清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推动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在部门职责分工上:市统计局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企业的调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的调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清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衔接;市有关部门负责参与相关行业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清查的经费保障

清查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七、对各地区的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清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在工作条件和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要抓紧组建清查领导机构,由地方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委牵头成立相应的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地区的R&D资源清查工作。地方统计、科技部门要协调同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本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对在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附件:徐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徐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蔡成缓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张学良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盛廷建市财政局副局长

葛宝堂市教育局副局长

闫亮市统计局副局长

徐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闫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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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9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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