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徐政办发〔2009〕180号 |
颁布日期:2009-12-1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9〕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制订的《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
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0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和意义
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指的是从事R&D活动所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R&D经费支出及其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活动规模和科技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主要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及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清查的主要内容
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四、清查的时间及进度安排
(一)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
(二)进度安排:1、2009年12月底以前,完成清查方案的设计、试点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摸底调查,确定调查对象;完成调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培训。2、2010年1-2月开展基层调查,3月10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上报、审核和汇总,12月底以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3、2011年底以前完成清查的数据库建设和资料开发工作。
五、清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委共同牵头,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组成徐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由上述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清查总体方案和部门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进行清查数据评估与审核以及全部清查资料的综合汇总,统一发布清查结果的统计公报,组织清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二)强化分工协作。此次清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推动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在部门职责分工上:市统计局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企业的调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的调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清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衔接;市有关部门负责参与相关行业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清查的经费保障
清查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七、对各地区的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清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在工作条件和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要抓紧组建清查领导机构,由地方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委牵头成立相应的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地区的R&D资源清查工作。地方统计、科技部门要协调同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本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对在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附件:徐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徐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蔡成缓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张学良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盛廷建市财政局副局长
葛宝堂市教育局副局长
闫亮市统计局副局长
徐州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闫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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