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6-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增加工业有效投入,增强企业内生增长动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为主攻方向,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重要支撑,加大工业有效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推动产品升级换代,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全市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投资、税收、财政资金等导向性手段,引领产业投资方向。
(二)坚持引进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加大企业科技投入,强化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自主研发和推广应用。
(三)坚持发展新兴产业与提升传统产业相结合。按照成长性、创新性、带动性和发挥比较优势的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努力提高在经济发展中的份额。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实现传统产业自身的素质提升。
(四)坚持培育骨干企业与发展中小企业相结合。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壮大规模,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增强分工协作和产业配套能力,促进产业组织优化。
三、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64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投资的60%以上。2013-2015年,每年滚动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项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到“十二五”末,工业投资中技改投资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比重、技术和设备投资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技术改造投入产出比达到1:2.5以上,全市技术创新能力、技术装备水平、技术进步贡献率明显提高。
四、实施重点
(一)突出创新成果转化。重点实施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为主要内容的“四新”技改项目,支持企业新上自动化、智能化、成套化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先进工艺技术,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突出品种质量提升。以开发产品、提升质量、创建品牌为重点,围绕具有成长性的新型产品、拥有核心技术的战略产品和具有市场前景的主打产品,加快技改扩建步伐,有效增加产品供给,抢占市场份额。
(三)突出节能减排。围绕石化、冶金、硅加工、机械制造、船舶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将淘汰落后和改造提升有机结合,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节水节材技术。
(四)突出“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信息技术在企业的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提高工业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打造一批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的“智慧企业”。
(五)突出兼并重组整合。重点推进央企、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我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兼并重组,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在更广空间、更高层次上整合集聚资源要素,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六)突出产业布局优化。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协同改造,促进工业布局向产业配套、产业链延伸、专业化协作、要素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发挥本地比较优势,积极争取发达地区部分产业的梯度转移,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七)突出服务平台配套。重点实施一批研发中心、物流中心、财务中心、营销中心等企业功能型平台和面向区域服务的科技、研发、检测、物流等实体性平台技改项目,促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和公共设施共享,提升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服务业融合发展能力。
(八)突出中小企业成长。以中小企业园和工业集中区建设为重要抓手,着力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完善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配套,强化中小园区特色产业招商,通过渐进滚动式投入,推进“专精特新”和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改造提升、成长壮大。
五、鼓励政策
(一)加强财政扶持引导。
1.设立技改专项资金。2013年,全市安排财政技改专项资金1亿元,其中市级技改专项资金3000万元,四县和市开发区各1000万元,新浦、海州、连云、徐圩新区各500万元。今后每年技改专项资金总量增幅与上年财政收入增幅相适应,力争到2015年达到1.5亿元以上。
2.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项目,在合理工期内竣工投产,生产性设备投资在600万元以上,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0%以上,按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限额150万元。
3.促进传统产业提升。对传统产业技改项目,在合理工期内竣工投产,生产性设备投资在600万元以上,其中化工行业项目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50%以上,按生产性设备投资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限额100万元。
4.支持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扶持面向区域服务的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公共服务平台技改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限额100万元。
上述技改专项资金,对市区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由市财政统一兑付;对四县企业,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30%和70%兑付,县级补助资金不到位的,不享受市级技改资金扶持。
(二)加大税费政策优惠。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等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更加有效落实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加速折旧,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实施税收增量奖励。以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企业实际总体税负不低于全市工业平均税负为基本条件,在项目竣工投产后第二年,按企业实际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上年基数部分一次性给予奖励,每新增100万元税收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限额5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再投入。上述奖励政策由市、县(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如遇重大财税体制调整,将适当调整奖励额度。
3.亩均税收提升奖励。对上年度企业实施50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且生产性设备投资占60%以上,项目竣工投产后,当年实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亩均实缴税金(以土地实际使用面积为准)进行排名,对全市前10名进行表彰,并分别给予第1名、第2-3名、第4-10名企业的经营团队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兑付。
4.项目建设规费减免。经市确认的重点技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市、县区权限范围内的予以全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业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经信、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城建、税务、商务、统计、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参加的市工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技改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推进、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市技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完善机制,加快推进。
(二)强化协调服务。各县区要强化领导干部服务意识,建立县处级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一批规模企业,推进一批重点技改项目早开工、推进一批重点技改项目快竣工的“一挂双推”责任制,切实解决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建设推进等各环节工作难题,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市级层面要排定年度重点推进的百项技改项目,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及时跟踪掌握动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严格的推进工作机制,各县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每月要向市技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技改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每月召开技改工作过堂会,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组织现场观摩或督查,集中推进重点技改项目;每半年由市技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上半年技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评计分;每年将技术改造投资及重点项目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并作为专项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对各县区(徐圩新区除外)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不达标的作专项工作零分考核;年终认定一批市级技改示范项目,评选一批技改工作先进单位,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制定推进方案,出台相关政策,召开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市经信、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技术改造鼓励政策的宣传、指导和服务。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企业重视技改、快速发展的典型。市经信委要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以“推进技改、强化投入”为主题的竞赛活动,全面营造重抓强推技改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表:2013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及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8日
附表:
2013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
及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单位:亿元、个
名称
规模以上工业投资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
(%)
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
其中: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计划
合计
1015
645
63.6
100
20
赣榆县
190
118
62.1
17
3
东海县
181
116
64.1
17
3
灌云县
167
110
65.9
16
3
灌南县
167
110
65.9
16
3
连云区
62
38
61.3
5
2
海州区
39
27
69.2
5
1
新浦区
29
19
65.5
4
1
开发区
153
106
69.3
19
4
徐圩新区
42
4
9.5
1
0
注:1.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须计划投资3000万元以上;
2.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须计划投资1亿元以上,科技含量高、产业结构优、技术装备新、经济效益好。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市政府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