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涉外法律类 > WTO事务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09-01-2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的决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关注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己任,全面落实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负责、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社会和谐德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全省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信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振兴吉林、富民强省的大局,省政府决定,授予通化市人民政府等13个单位“2008年度吉林省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称号,授予长春市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2008年度吉林省驻京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单位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信访工作中再创佳绩。

省政府号召,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优秀单位为榜样,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落实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为党分优、为民解准、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真抓实千的务实作风,学习他们知难而进、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拼搏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模范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吉林省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和驻京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的决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9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