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政办〔2010〕94号 |
颁布日期:2010-09-0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郑西高速铁路三门峡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10〕94号
义马市、渑池县、陕县、湖滨区、灵宝市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园林局、规划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制定的《郑西高速铁路三门峡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一日
郑西高速铁路三门峡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规划城管执法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为集中解决郑西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郑西高铁)三门峡段沿线存在的环境问题,有效改善沿线环境状况,保障行车安全和方便群众出行,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郑西高速铁路河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豫政办〔2010〕90号转发)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和修复、景观改造、绿化亮化、安全防护等综合治理工作,集中解决目前郑西高铁三门峡段沿线部分区段存在的生态破坏、大气和河流污染、垃圾乱堆、建筑物乱搭乱建等影响沿线景观和行车安全的问题,推动沿线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布局优化,使沿线两侧环境质量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更加和谐,努力把郑西高铁三门峡段建设成为展示我市形象的一条景观通道。
二、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一)开展沿线污染治理
1.工作任务
(1)对沿线两侧各3000米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环保核查和污染排放监测,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治理;治理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沿线两侧各5000米内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
(2)加强对符合保留条件企业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厂区内部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对地面进行绿化和硬化,密闭堆存物料,减少无组织排放。
(3)对沿线道路及企业周边道路进行整治,对物料运输车辆进行管理,减少运输抛撒和道路二次扬尘。
(4)对沿线交汇河流上游的排放水污染物单位进行清查,责令超标排放单位完成水污染治理,改善河流水质。
2.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以上各项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下同)负责,2010年9月1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0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市环保局负责协调督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淘汰沿线落后产能
1.工作任务
(1)对沿线两侧各3000米内的工业企业进行调查,列出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依法予以淘汰。
(2)对沿线两侧各2000米内的工业企业,除淘汰落后产能外,要对其规划、土地和环保手续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
2.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以上各项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2010年9月1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0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督办,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城管执法局等部门配合。
(三)开展沿线生态修复和建设,绿化沿线环境
1.工作任务
(1)清理整治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工地废弃物,绿化相关区域及裸露地面。
(2)清理拆除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废弃工厂、烟囱、水塔和物料堆场,重新规划利用相关区域。
(3)对沿线两侧各2000米内面向郑西高铁、影响高铁安全的矿场、采石场予以清理并进行生态修复。
(4)对沿线交汇的河流进行环境整治,改善河流水质。
(5)规划建设沿线两侧防护林带。
(6)对郑西高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行为进行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2.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第(1)、(2)、(3)、(4)、(6)项任务由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其中第(3)项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协助做好采矿许可证注销工作;第(4)项工作由环保部门配合。相关责任单位要于2010年9月1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0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第(5)项工作由市林业园林局负责,铁路部门配合,2010年9月1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四)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1.工作任务。对沿线群众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此项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铁路部门配合。相关责任单位要于2010年9月1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0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郑西高铁三门峡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有关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郑西高铁三门峡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企业实施关闭、取缔、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明确告知企业关闭、取缔、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的时限、要求以及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三)落实责任。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到实处。
(四)加强监督。有关县(市、区)政府要于2010年9月底前,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郑西高铁三门峡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和列入整治的企业名单。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每月报送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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