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办字〔2009〕71号 |
颁布日期:2009-08-0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邢台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字〔2009〕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邢台市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五日
2009年邢台市城市规划设计
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2009年全省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7月22日全省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专题座谈会议要求,我市计划从现在开始利用4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为指导城市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认真贯彻省政府《2009年全省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加快重点规划编制步伐,全面完成城市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基础工作,制定相关规划设计导则和技术标准,完善有关规划管理规定,初步建立起“规划+导则+管理规定”的规划管理体制,使城市规划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重点规划编制步伐,形成较完善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1.总体规划及战略规划
为了进一步拓展我市发展空间,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构建“一城五星”大邢台,在我市已完成的《邢台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研究》和《邢台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等规划的基础上,新编以下规划:
(1)邢台市“一城五星”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
(2)邢台市“一城五星”道路及市政设施统筹规划;
(3)皇寺镇总体规划;
(4)祝村镇总体规划;
(5)留村乡总体规划;
(6)南大郭乡总体规划;
(7)东郭村乡总体规划。
2.专项规划
在继续修编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历史文化名称保护规划》和《城市雕塑布局规划》等的基础上,新编以下规划:
(1)城市河湖水系规划;
(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5)城市供热工程规划;
(6)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7)城市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8)城市体育设施规划;
(9)城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10)城市教育设施规划;
(11)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12)城市防洪规划;
(13)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14)地名规划。
3.控制性详细规划
按照我省近期印发的《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文件精神,力争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在系统完善已编制控规的基础上,新编如下控规:
(1)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系统整合规划;
(2)七里河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中兴南控制性详细规划;
(4)新兴东控制性详细规划;
(5)中兴西控制性详细规划;
(6)中兴东控制性详细规划;
(7)其它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4.城市设计
在进一步完善火车站广场、行政中心等12个重要地段和节点的城市设计的基础上,编制以下城市设计:
(1)邢台市总体城市设计(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2)城市中心区城市设计;
(3)城市滨水地区城市设计;
(4)郭守敬大道西段街景设计;
(5)新兴大街东段街景设计;
(6)其它主要街道等重要地段和节点等城市设计。
5.城市容貌和景观环境整治规划设计
围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基本目标,在系统完善《邢台市拆迁整治规划》、《既有建筑整治规划》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市今明两年城市容貌和景观环境整治目标、任务,以建筑、街道、广场、绿地、水系等为重点,新编以下整治规划设计:
(1)城市门景规划;
(2)城市主要片区容貌和景观环境整治规划;
(3)城市主要街道建筑外观整治规划;
(4)城市主要街道家具规划设计;
(5)城市广场、绿地等主要开敞空间整治规划设计;
(6)城市主要开敞空间周边环境整治规划;
(7)城市户外广告设计;
(8)城市主要街道夜景设计;
(9)城市水系整治规划。
(二)加强规划技术标准研究,初步建立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在《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等几个基础性技术文件的基础上,按照省厅要求,计划制定如下标准导则:
(1)邢台市总体城市设计导则;
(2)邢台市城市建筑外观设计导则;
(3)邢台市城市广告牌匾设置导则;
(4)邢台市城市家具设置导则;
(5)邢台市城市雕塑规划设计导则;
(6)邢台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
(7)邢台市城市色彩控制导则。
(三)强化规划管理法规研究,建立比较完善的规划管理法规体系
在发布并实施的《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规划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台市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等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新制定以下规范性文件:
(1)邢台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2)邢台市“一城五星”规划审批规定;
(3)邢台市市政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
(4)邢台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办法;
(5)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精细化管理规程;
(6)邢台市“一城五星”规划稽查管理办法;
(7)邢台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办法;
(8)邢台市建筑方案优选办法;
(9)邢台市规划用地使用规定;
(10)邢台市规划变更管理规定;
(11)邢台市建筑容积率管理规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以常务副市长戴占银为组长,副秘书长焦朝君为副组长,由市规划、建设、城管、交警支队、民政、水务、地震、教育、体育、卫生、文化、人防、消防、财政、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人为成员,组成“2009年邢台市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统筹安排、部门联动、协调推进。
(二)落实责任
按照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具体领导负责,指定专人具体承办,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确定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此项工作纳入对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
(三)集中办公
为便于协调联动、提高效率、沟通信息,各有关部门具体承办人要集中联合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市规划局六楼。
(四)优选队伍
各有关部门要优选国内、外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我市确定的规划设计任务,要切实做到专家领衔、方案优选,确保高质量完成主要任务。
(五)经费保证
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集中攻坚行动所需经费计划,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市级财政追加预算,市财政部门要保障攻坚行动所需经费,促进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
(六)强化监督
建立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周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于攻坚行动开始后每周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本周行动进度,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有关部门专项督察,及时掌握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主要任务一览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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