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唐政办函〔2010〕147号 |
颁布日期:2010-10-2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唐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10〕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唐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唐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市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城乡金融支付服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2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示范带动、分批推进的原则,建立有利于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的银行账户服务体系,发展适用于农村地区的支付工具体系,建设覆盖所有涉及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的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城乡支付服务统筹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10年起到2012年底,利用两年多时间,使全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全面改善,支付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一)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行内业务系统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健全,所有银行机构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
(二)先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得到推广应用,成为农村支付结算的主体形式,非现金支付量年均增长8%以上;
(三)银行卡业务在农村地区有长足发展,达到人均持卡1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12%以上,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年均增长10%以上,ATM、POS机的布放数量分别达到300台和1800台以上,各项财政补贴全部通过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发放;
(四)农村地区银行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高,从业人员熟悉支付业务、熟练掌握各项支付业务操作流程,并具备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推介不同业务种类和支付工具的能力,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现代、优质、安全的支付服务。
三、重点工作
(一)广泛宣传动员,提升农村居民非现金支付意识。人民银行要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宣传方案,抓住农民工返乡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板报、橱窗、编印宣传资料等有效方式,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攻势。各银行机构要通过在营业网点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在集贸市场、商业区发放宣传资料和重点营销、有奖营销等方式,使农村居民和组织更多地了解快捷、高效、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动其逐步扩大在农村地区的应用。
(二)加强硬件建设,夯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基础。
各银行要结合发展实际,适当增加农村地区营业网点的设置,合理配置从业人员,加快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统、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邮政电子汇兑系统向基层网点延伸和普及的速度,逐步实现业务处理手段现代化;加快农村营业网点及大商场、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ATM机的安装,为客户提供自助服务;增加医院、商店、市场、宾馆、旅游景点等场所POS机的布放量,并完善原有电话POS机的功能,实现银联卡在电话POS机的跨行通用,提高银行卡的应用覆盖面。
(三)立足农村实际,推广多元化的支付结算服务。各银行机构要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和不同的交易业务,提供相适应的支付结算服务。对普通农户和农民工,重点推广银行卡的应用;在下拨退耕还林、社会救济、农副产品收购、家电下乡等各种补贴和款项时,引导其使用银行卡结算;对结算量较大的种植、养殖专业户,推行具有融资性质的惠农卡,满足小额资金需求;对结算量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各种企业单位,在推行惠农卡的同时,倡导其使用票据、网银等方式结算;对农村地区的专业批发市场、农资交易市场、小商品市场以及粮食、蔬菜等各类市场推广使用银行卡、电子转账等非现金支付工具。
(四)推进产品创新,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体系。在经济条件成熟、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农村地区,各商业银行、专业化服务机构要积极研究推动手机支付、电话支付、有线电视网络支付和网上支付等支付业务创新,开发面向广大农村地区、符合农民群众支付需要的电子支付产品。鼓励在农村地区的批发市场、农资交易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场所使用银行本票。支持农村地区银行机构推广银行汇票。鼓励银行机构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商业汇票业务,满足重点龙头企业的融资结算需求。
(五)严格风险防范,增强支付服务环境的安全性。农村地区各银行机构要认真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身份核实,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建立健全特约商户检查监督制度;要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农民正确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不断提高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要提高非现金支付工具的防伪能力,加强ATM、POS机具的监控、维护及电话POS等新型终端设备的风险管理,确保支付清算系统的运行安全;要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支付领域违法活动信息报告制度、联合预防机制等,对出现的犯罪手法和类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向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进行通报,或向社会公开发布风险提示;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支付领域的各类违法活动,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利益。
(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每年至少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至少组织一次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要通过不定期举办知识竞赛、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与岗位练兵等形式,不断提高农村地区银行机构临柜人员的宣传和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的统一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唐山市中心支行,负责制定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的详细工作计划,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和涉农的开发区、管理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在县城及以下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各银行机构要层层设立专门机构,抽调精干人员,负责本系统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二)示范带动,分步推进。对省级示范县(市)迁安市和基础较好、全面改善支付服务环境较为成熟的遵化市、玉田县,要全方位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在2011年以前全面完成各项量化指标,为全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积累经验。其他县(市)、区要先行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制定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到2012年全市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三)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组织辖区内各银行机构结合当地经济特点,科学制定本地区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的具体措施,全面、高效地开展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各项工作。农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加大人、财、物投入,从银行卡手续费、年费、账户管理费等相关业务费用收取上实施优惠政策。财政部门对布放POS机的商户要给予适当补贴。工商、税务、联通、电信等部门对安装POS机、转账电话、网银等非现金支付的网络费以及相关税费给予优惠。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银行系统有关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的宣传,要减免相关费用。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人民银行以及各银行机构、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责任制,确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全方位落实本方案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要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的督导,及时推广经验,解决问题。全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集中工作结束后,将根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具体目标完成情况,对各县(市)人民银行以及各银行机构、各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唐山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辛志纯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可君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从庆市政府财办主任兼金融办主任
陈志强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员:胡继湘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韩素宁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李军水市工商局副局长
周颖市国税局副局长
安东环市地税局副局长
徐泽湖农发行唐山分行副行长
李克宽工行唐山分行副行长
魏继荣农行唐山分行副行长
梅子萍中行唐山分行副行长
戴玉祥建行唐山分行纪检书记
姚晓交行唐山分行副行长
刘双全市商业银行副行长
王贵福省联社唐山办事处副主任
李茂华邮储银行唐山分行副行长
冯惠广中信银行唐山分行副行长
尹学军天津银行唐山分行副行长
李军渤海银行唐山支行副行长
刘幼祥河北银行唐山分行行长助理
张瑞宁唐山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路福民唐山市劳动日报社副社长
王相群中国电信唐山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国东中国联通唐山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主任由胡继湘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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