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4-2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1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全省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应急办﹝2012﹞10号)要求,市政府制定了《秦皇岛市“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危机防范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市政府决定自5月1日至31日在全市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应急办﹝2012﹞10号)要求,结合市减灾委员会“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围绕“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落实科普宣教长效机制,使应急避险知识深入人心。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5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周密组织,广泛动员,组织机关、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单位采取多种宣传手段,主动有为开展工作。海港区负责在文化路悬挂横幅、标语;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等负责在本单位悬挂宣传标语、条幅,营造氛围。
(二)实施阶段(5月6日-5月25日)
1.“5.12国家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负责,在城市人口密集场所和农村集市设置宣传点,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农业、林业、建设、城管、国土资源、交通、水务、海事、环保、体育、旅游、科技(地震)、食品药品监督、气象等部门和供电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企业在人民广场设置宣传点,围绕灾害案例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宣教。各县区地点自定,自行组织。
2.播放应急管理科教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刊登应急知识。由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自5月1日起在市、县两级电视台播放省应急办制发的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应急30秒》第三集(以下简称宣传片),每日播放不少于10条次。由城管局负责在城市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片,每日不少于10次。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移动电视上播放宣传片,每小时不少于1次。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播放观看宣传片。由市应急办协调负责在秦皇岛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宣传片(“中国河北”网上同步发布),以供广大民众下载观看。《应急30秒》片源由市应急办提供。由各单位提供稿件(内容包括教育宣传、应急专业知识等),市应急办负责协调秦皇岛日报刊登。
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四个一”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四进”活动。倡导公民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讲座;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继续加强应急管理科普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四进”活动。进校园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和疏散演练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企业由安监局负责,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进社区由各县区政府、民政局负责,宣传普及自然灾害、防火防盗、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家庭急救、地震逃生避险等应急知识;进农村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地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渔业安全、治安防范、卫生防疫、火灾防范、安全用电等知识宣传。
4.扎实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和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在已有的示范社区基础上,继续培养、推举4—5个示范社区;并开展示范社区间、示范社区与非示范社区间的相互观摩交流学习活动。按照省应急办关于培养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相关要求,选择3—5个基础较好的学校、社区,培育为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区、县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市公安、消防、安全、信访、安监、建设、国土、海事、交通、城管、房管、电力、质监、环保、农业、林业、气象、水务、教育、卫生、民宗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及《风险隐患排查调查表》(附)于5月30日前报市应急办。
(三)总结阶段(5月25日-5月30日)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科普宣传工作的建议。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制作光盘)一并报送市应急办。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月”各项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市应急办要统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详细活动方案,落实人员经费,搜集宣传资料,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7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
(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海报、展板、传单、标语等不同传播媒体、媒介的作用,创新方法、创新形式,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各新闻媒体单位也要主动加强宣传报道。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本次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应急演练、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等,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各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周密安排,严格执行大型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安全。
联系人郭彦宝、刘晓东,联系电话3220876,传真3230819。
宣传标语口号
1.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2.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3.防灾减灾,利国利民
4.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5.减轻灾害,共创和谐
6.推进防灾减灾,构建和谐社会
7.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8.关注生命安全,加强防灾减灾
9.学习减灾知识,营造安全家园
10.强化综合减灾理念,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11.应急知识进乡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2.应急知识进社区,建设平安和谐社区
13.应急知识进学校,建设平安校园
14.应急知识进企业,实现安全和谐发展
15.加强应急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16.长一分应急能力,增十分幸福安康
17.危机关系你我他,应急管理为大家
18.居安思危抓演练,未雨绸缪保平安
19.应急管理利万家,预防为主靠大家
20.同撑应急保护伞,共筑事故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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