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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其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贵政办〔2012〕311号
颁布日期:2012-10-23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其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贵政办〔2012〕3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桂政发〔2009〕15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贵政发〔2012〕17号)的要求,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必须进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为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办证大厅2012年12月中旬正式启用后能够正常运行,扎实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和行政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一、窗口设置

(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较多或业务受理量较大,设立(或挂牌)行政审批办公室的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常驻服务窗口,派驻窗口工作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设立常驻服务窗口的单位有33个: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人社局、市政局、人防办、住建委、国土局、物价局、卫生局、商务局、民政局、水产畜牧局、安监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药监局、交通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国资委、司法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烟草局、质监局、气象局、海事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少或业务受理量少的部门,必须明确一个内设机构牵头负责,增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做到“一个窗口对外”,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综合服务窗口的单位有25个:编办、广电局、科技局、粮食局、计生委、民委、宗教事务局、体育局、统计局、农业局、教育局、档案局、残联、保密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农机局、旅游局、地震局、国家安全局、公路局、中国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银监分局、无线电管理处。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将其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所设窗口为常驻服务窗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常驻服务窗口的企事业单位有3个: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北控水务公司和新奥燃气公司。

(四)承担行政审批事项较多,业务受理量大,由于场地限制,暂时无法完全进驻但必须安装使用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和视频监控系统,纳入电子效能监察监督管理体系的窗口单位有2个:市交警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2个窗口单位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接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业务管理和监督。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体制和机制上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确保进驻工作在2012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各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后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贵政发〔2012〕20号)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详见附件)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审批操作规范,明确行政审批的具体实施依据、条件、对象、范围、权限、数量程序、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及其依据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三)要加快内部审批职能调整,将新设立(或挂牌)的行政审批办公室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充分向窗口授权,使行政审批的重心和实体性职权向窗口转移,增强窗口办事能力,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四)市监察局、编办、法制办、政府督查室、政务办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对不愿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不按规定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的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五)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事项的通知》(贵政办〔2007〕225号)自行作废。

附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行政审批项目

2012年10月23日

贵政办[2012]311号附件

http://www.gxgg.gov.cn/news/2012-11/313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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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1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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