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4-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我市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议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14〕19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我市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议案实施方案》业经十四届3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关于加快我市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议案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随着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和社会关注度的不断提升,我市现有相对分散的检测机构和检测力量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迫切需要进行整合提升。2014年,陈月荣等13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我市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议案》,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立案,交市政府办理。为办好该议案,加快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促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整体提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14年检验检测机构建成投用。
(一)市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建设。市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选址火炬开发区玉泉路创业园区1、2号,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拟进驻检测机构有“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水产品检测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山)”。通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检测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起全市集中、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综合检测机构,打造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检测于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检测平台。该检测中心拟由火炬开发区根据进驻检测机构的需求完成改造装修后,以租赁形式交付使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2014年3月8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书的设计;
3月10日至4月10日,完成项目设计、监理单位确认;
4月5日至5月5日,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
5月6日至5月15日,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查;
5月16日至5月25日,完成项目建设中介预算编制;
5月26日至6月10日,完成项目建设中介预算审核;
6月11日至7月1日,确定项目建设施工单位;
7月1日至7月4日,进行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中标公示;
7月5日至10月31日,进场装修及开展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11月1日至11月5日,完成项目工程验收;
11月6日至12月31日,完成搬迁并投入使用。
(二)市食品药品检测机构网络平台建设。建设好食品药品检测机构网络平台,加强食品药品检测工作信息化管理,收集、汇总、分析检测信息,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实现检测数据、信息共享。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2014年2月至3月,遴选制定市食品药品检测机构网络平台建设方案的专业机构;
4月下旬至6月,完成项目立项;
7月,完成网络平台建设经费预算,申请建设经费;
8月,完成项目设计、建设单位政府采购;
9月至12月,完成网络平台设计;
2015年1月至10月,完成设备安装、软件系统建设和网络平台试运行。
2015年11月,网络平台正式运行,依托该平台进行检测信息筛查、汇总、分析。
(三)镇区食品综合快检机构、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食品安全投诉点建设。加强镇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市食品检测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检测网络,强化监管手段,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2014年2月,对镇区建立食品综合快检机构、设立72个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72个食品安全投诉点的相关工作进行调研;
3月至4月,拟制镇区食品综合快检机构、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食品安全投诉点设立方案;
5月至10月,指导、协调各镇区做好食品综合快检机构、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食品安全投诉点的建设工作;
7月,开展检测人员培训;
11月,对各镇区食品综合快检机构、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食品安全投诉点的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12月,完成镇区食品综合快检机构、72个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72个食品安全投诉点建设,向市民提供服务。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市政府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良贤市长任组长,谢中凡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火炬开发区党工委侯奕斌书记、市政府吴月霞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编委办、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汇集团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统筹组织议案办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
(二)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各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齐心协力,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为议案办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如期落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议案办理,负责组织拟制市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验收;作为食品药品检测机构网络平台的建设主体,负责该平台的建设工作,包括编制建设方案、项目立项、项目采购、项目实施;协调、指导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做好食品综合快检机构、镇区农贸市场设立72个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72个食品安全投诉点的建设工作;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0〕93号)的规定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创建一流的检验检测队伍。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具体实施,做好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工作,组织好招标、工程建设施工等。
市编委办: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督促落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措施,确保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有效整合;健全镇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市发展改革局:做好项目立项的有关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中山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配合做好食品药品检测机构网络平台项目技术评审工作,并报请市电子政务联席会议在市政务信息化专项经费中安排该平台的建设经费。
市财政局:做好市级财政应负担建设资金的足额安排及监督管理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检验检测人员薪资标准制定,建立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协助市镇两级食品检验机构做好人员招聘等工作。
市农业局:协助拟制市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项目建设任务书,开展项目验收;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完善食品药品检测机构网络平台建设方案;协助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开展食品综合快检机构建设;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0〕93号)的规定做好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创建一流的检验检测队伍。
市海洋渔业局:协助拟制市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项目建设任务书,开展项目验收;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完善食品药品检测机构网络平台建设方案;协助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做好食品综合快检机构建设;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0〕93号)的规定做好水产品养殖环节的监管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创建一流的检验检测队伍。
中汇集团:配合镇区做好在农贸市场设立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食品安全投诉点的工作;会同镇区加强各检测服务点和投诉点的管理。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做好镇区财政应负担建设资金的足额安排及监督管理工作。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的指导和协助下建设好食品综合快检机构;在辖区内农贸市场设立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食品安全投诉点,并开展相应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镇区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负责议案办理具体工作,按照本单位任务,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管理落实到人。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议案办理。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向市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等。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建设进度。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市议案办理领导小组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市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整理议案办理进度,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并抄送各成员单位。强化舆论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跟踪报道,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四)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在市镇两级财政建设资金足额到位的同时,加强实验室的硬件建设和规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五)加强统筹安排,确保平稳过渡。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方案,采取暂维持原机构类别、级别、运作方式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等过渡性改革措施,确保人员、技术保持稳定,确保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测能力。开展不少于2期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提高检验检测技能;建立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吸引高技术人才进入,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打造一流的检测队伍;统筹制订薪资标准,完善保障措施,保持检测队伍的相对稳定。
附件:1.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议案办理时间计划表(市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建设)
2.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议案办理时间计划表(市食品药品检测机构网络平台建设)
3.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议案办理时间计划表(镇区食品综合快检机构、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食品安全投诉点建设)
附件1
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议案办理时间计划表
(市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建设)
序号时间工作任务责任单位
12014年3月8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书的设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22014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完成项目设计、监理单位确认。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32014年4月5日至5月5日完成施工图设计。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42014年5月6日至5月15日完成施工图审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52014年5月16日至5月25日完成中介预算编制。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62014年5月26日至6月10日完成中介预算审核。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72014年6月11日至7月1日确定施工单位。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82014年7月1日至7月4日进行施工单位中标公示。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92014年7月5日至10月31日进场装修及开展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10201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完成项目工程验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112014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完成搬迁,并投入使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附件2
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议案办理时间计划表
(市食品药品检测机构网络平台建设)
序号时间工作任务责任单位
12014年2月至3月遴选制定市食品药品检测机构网络平台建设方案的专业机构,委托网络平台建设事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受委托专业机构
22014年4月至6月完成项目立项。
32014年7月完成网络平台建设经费预算,申请建设经费。
42014年8月完成项目设计、建设单位政府采购。
52014年9月至12月完成网络平台设计。
62015年1月至10月完成设备安装、软件系统建设和网络平台试运行。
72015年11月网络平台正式运行,依托该平台进行检测信息筛查、汇总、分析。
附件3
市镇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议案办理时间计划表
(镇区食品综合快检机构、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食品安全投诉点建设)
序号时间工作任务责任单位
12014年2月对镇区建立食品综合快检机构、设立72个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72个食品安全投诉点的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2014年3月至4月拟制镇区食品综合快检机构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食品安全投诉点设立方案。各镇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32014年5月至10月指导、协调各镇区做好食品综合快检机构建设和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食品安全投诉点的建设工作。各镇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42014年7月开展检测人员培训。各镇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52014年11月对各镇区食品综合快检机构建设和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食品安全投诉点的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镇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62014年12月完成镇区食品综合快检机构、72个市民自行申请食品质量检测服务点和72个食品安全投诉点建设,向市民提供服务。各镇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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