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1-2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的通知
湛府办函〔20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湛有关单位:
2012年9月份,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意见》(湛办发〔2012〕7号)对新闻发布的任务和内容、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机制、新闻发布工作分工做了详细的规定。按照省委宣传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各地的做法,新闻发言人及网络发言人由同一人兼任。因此,我市网络发言人由各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兼任,不再另行制定相关制度。
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29日前将新闻(网络)发言人及新闻(网络)发言人助理名单(表格附后)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方式:3181387、3181383(传真),邮箱:zj3181387@163.com。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
附件:
新闻(网络)发言人及助理名单
单位(盖章):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新闻(网络)发言人
新闻(网络)发言人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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