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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2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

揭府办〔2012〕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联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2日

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双转移”战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精神,进一步吸引和留住高技能人才,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才工作是一项事关到我市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的一项工作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扎根揭阳。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的政策措施

从2012年起,高技能人才入户就业地城镇实行准入制,原则上不受入户指标、职业(工种)限制。暂不愿入户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公共服务。

(一)明确对象范围。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企业中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发挥关键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即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和一级,以下简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请入户就业地城镇。

1、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稳定就业、60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

3、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省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优化办理程序。

1、申请和受理。高技能人才入户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申请和受理。在市直、中央、省、部队驻揭用人单位和在市工商局注册的驻揭用人单位就业的高技能人才入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和受理。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的做法,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工作。

2、审核。按照高技能人才入户申请和受理权限,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申请入户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关。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户资格的人员,取消其入户资格,五年内不再受理。

3、入户。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入户时,要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准入户的高技能人才可将户口迁入入户地自有合法住房、亲戚朋友家庭户口、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或政府指定的户口,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随迁。各地在办理异地务工人员入户手续时,不得附加任何限制条件。

(三)完善政策配套。

1、建立职业资格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机制,引导用人单位给予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2、各地可参照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对本地区紧缺的新入户高技能人才给予适当的待遇。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领导,建立目标管理和督查制度。各级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台账,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审批信息共享、部门联审。

(二)完善现行政策。各县(市、区)要及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调整本地区现行政策,清理不利于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的相关制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刊登、播放公益广告,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社区、企业、广泛宣传,便于公众了解高技能人才入户政策和办理程序。

(四)明确工作任务。根据省下达给我市的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任务,现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各地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市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相关考核的依据。

(五)确保完成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任务。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确保完成具有高级工以上技术职称异地务工人员8000人入户城镇任务。

附件:揭阳市高技能人才纳入入户对象任务分解表

附件

揭阳市高技能人才纳入入户对象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序号

县(市、区)

任务总数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

榕城区

770

185

200

200

185

2

普宁市

2000

400

600

600

400

3

揭东县

1400

200

500

500

200

4

揭西县

800

175

225

225

175

5

惠来县

1400

200

500

500

200

6

东山区

1000

200

300

300

200

7

揭阳试验区

600

150

150

150

150

8

普侨区

10

2

3

3

2

9

大南山侨区

20

5

5

5

5

全市

8000

1517

2483

248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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