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4-1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印发2012年河源市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河源市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年河源市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发展提速年、管理强化年、工作落实年”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2012年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制订本督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督查落实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为抓手,将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有关责任单位,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措施,推进项目实施,全面完成2012年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建设任务。
二、职责任务(一)市政府督查室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并下发《全市年度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目录》(附件1);建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机制,制定《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月报表》(附件2),及时掌握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向未依时完成月度计划的项目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督促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加快动工建设;综合协调解决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二)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年度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目录》的安排,迅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附件3)并于4月3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并把任务细化分解至每个月;同时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做好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等相关工作台帐、资料的整理,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本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抓紧提交市政府研究解决。
三、督查内容(一)督查范围。省、市重点项目;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十件实事;市政府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建平台、抓招商、上项目、修路、种树、治水、拆违建、打偷采、强队伍)等。(二)督查内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实施进度,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情况,建设质量,市政府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协调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责任部门的履职情况,项目业主履责情况等。
四、督查工作要求(一)完善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对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实行市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责任单位推进项目建设和履行职责,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督查事项落到实处。(二)强化督查交办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将督查范围内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情况,形成《年度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目录》,下发至责任单位执行。各责任单位要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月度,形成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三)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报送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联络员必须于每月3日前按时如实上报上月《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月报表》,综合汇报上月进展情况,并对完成情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年度结束前,要全面总结本年度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市领导关于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批示事项,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落实情况或进展情况。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信息,且超过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的,记录为黄灯;超过7个工作日的,记录为红灯。(四)加强定期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常规工作,市政府坚持实行“每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定期督查主要是每月对责任单位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半年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集中分析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通过《督查工作通报》通报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凡进展速度达不到时间进度的,或推进工作不力,严重影响项目工作进度的,责任单位要书面说明情况。(五)建立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制度。在定期督查基础上,由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及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或联合督查。专项督查按照项目推进的需要,或采取实地察看,听取责任单位对建设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有关台帐;或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和考核,重大事项一事一督。根据需要,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对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建设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对进展缓慢项目的责任单位进行督办,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通过督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六)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建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管理台帐,汇总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
附件:1.2012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工作目录、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十件实事任务分解表2.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进展月报表3.2012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表
附件
附件1、2、32012年度重点项目及重点工作目录
http://www.heyuan.gov.cn/T/2012-05-28/Article_49444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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