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5-2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印发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监察局、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
《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开展试点工作是提升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
2011年7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穗字〔2011〕14号),对街(镇)日常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是加强街(镇)自身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表达”、“参与”、“监督”等权益。
(二)开展试点工作是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建设“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城市的共识。市委、市政府也已将建设“智慧广州”列入重点工作。街(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让“智慧广州”惠及广大市民群众的重要平台。加快推进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是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整体水平的现实需要,是建设“智慧广州”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目标任务
各试点单位要在2012年12月底前建成由电子政务网络、政府网站(网页)、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构成的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应具备宣传、展示、介绍街(镇)各方面情况的功能,能够开展网上政民互动和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等。通过总结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建立全市统一的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实现全面提升全市街(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单位。
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推荐2个街(镇)作为试点单位。所选街(镇)应具有代表性,具备一定的电子政务基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开展较好。试点单位要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于2012年6月底前报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府办公厅),并组织实施。
(二)搭建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
1.建设街(镇)网站。各试点单位要借鉴兄弟城市街(镇)网站建设的先进经验,建设本街(镇)网站,全面梳理本街(镇)各种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发布更新,全方位宣传、展示和介绍本街(镇)情况。
2.整合政府各部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通过街(镇)网站提供网上办事服务。
3.试点街(镇)网站要开设群众论坛,为辖区内市民群众发表意见、建议和进行投诉、举报、求助等提供平台,并及时予以回应;定期分析整理论坛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上报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
(三)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效果。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2年12月底前后委托中介机构对各试点街(镇)网站运维情况进行测评,并在下一年度择时召开现场会议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把试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精心组织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试点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要加强培训,全面提高街(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政务服务水平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
(二)明确工作分工。
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会同市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组织和指导协调全市试点工作,并将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纳入市、区(县级市)信息化建设计划,加快组织实施。市、区(县级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试点街(镇)整合各种业务办理系统,推行网上办事服务。市、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部门要将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纳入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运行。
(三)提供经费保障。
根据现行财政预算体制,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用于支持试点单位筹备建设电子政务公开平台、采购配套设备、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以及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试点单位。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印发广州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