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4-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以下简称《通知》,已在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5〕26号)要求,认真做好我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推进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查工作,迅速进行安排部署。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迅速组织本县区、本部门网站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研究,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要把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5〕15号)的具体措施,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对本辖区、本部门各级政府网站迅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完成重点任务。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确定的普查范围、普查方式、普查内容、阶段安排,全面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检查、自查和整改工作。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情况必须坚持逐级上报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核查把关,统一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做好栏目调整和保障维护,对存在保障困难的栏目坚决予以合并或关停。
三、明确普查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级政府网站的普查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各类政府网站的普查工作;市政府网站负责开展对本网站的自查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确定专人抓好普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数据信息存在严重缺失、错误或虚报、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普查结果作为年终网站绩效评估的依据,对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网站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其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
四、报送方式和要求。
1.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市政府网站要通过网站(http://pucha.kaipuyun.cn)在报送系统首页下载客户端软件安装程序(报送系统客户端.exe),填写完成并校验无误后,使用“生成文件”功能形成电子版文件,并将纸质版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2.《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和《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报送时间为4月10日前;检查整改情况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报送时间为8月10日前。
3.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4月3日前将本单位承担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报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严志明联系电话:2213227
王文斌联系电话:2215233
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QQ群号:233059803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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