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黄政办秘〔2014〕18号 |
颁布日期:2014-04-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40号),现就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领域
我市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着力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服务收费、学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公开内容将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中心)会同市政府新闻办,随形势发展变化,适时予以调整、充实。组织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
二、建立工作机制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协调,市政务公开办和市政府新闻办具体承办,各牵头部门具体发布。
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学习经验做法,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媒体沟通,确保新闻发布效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与牵头部门对接,主动提供新闻发布补充材料,配合完成新闻发布工作。
各牵头部门原则上每半年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布,并明确本单位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名单于5月9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中心;联系电话:2330683)和市政府新闻办(联系电话:2355060)。
三、规范工作程序
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意向。市政务公开办和市政府新闻办可视情主动提出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审定。
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召开新闻发布会后,各牵头部门应将新闻发布稿报送市政府对应副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并填报《黄山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见附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由市政务公开办和市政府新闻办协商确定新闻发布会时间和地点。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同志主持,牵头部门负责会务,市政府新闻办负责通知媒体记者参会报道,并在新闻发布会后,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协调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四、讲究工作实效
各部门在通过新闻发布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等平台的传播作用,加强宣传报道,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各部门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对新闻发言人的相关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黄山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请表
2014年4月24日
1、黄政办秘(2014)18号附件.doc
http://zw.huangshan.gov.cn/UpFiles/JA001/003139067_201406-00287_201455092501.doc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