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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阳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阜政办秘〔2010〕44号
颁布日期:2010-08-1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阜阳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阜阳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75号)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商改字〔2010〕3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总体目标,遵循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通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扩大家电产品消费,促进资源有效回收利用,推动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

二、政策内容

本方案所称的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一)实施期限

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推广实施期满后,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

(二)补贴产品

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的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补贴产品范围将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及时调整。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及拆解处理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20%。补贴对象及标准如下:

1.家电补贴。政策实施期内,凡具有安徽省户口的居民和在安徽省注册登记的单位(以下简称购买人)将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并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都可以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并分品种设最高补贴限额。其中,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2.运费补贴。政策实施期内,中标家电回收企业收购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运费补贴。运费补贴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经济和信息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商改字〔2010〕324号)执行。

3.拆解处理补贴。政策实施期内,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完成回收旧家电拆解处理的,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补贴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含冰柜)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电脑15元/台,空调不予补贴。

4.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

三、操作流程

(一)交售旧家电。购买人可到回收企业设立的回收网点现场交售旧家电或者电话预约交售旧家电,回收企业收购旧家电后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二)回收旧家电。回收企业要及时准确地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所有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购买人姓名(单位名称)和有效证件号码(个人为身份证件号、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旧家电回收价格、以旧换新凭证序列号等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

(三)购买新家电。购买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销售企业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按新家电销售价格减去补贴资金后的价格收取货款,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

(四)旧家电拆解。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必须全部交售给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对符合规定的,拆解处理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费补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

(五)申领补贴资金。家电销售企业凭新家电销售发票(复印件)、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经当地商务部门审核后,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凭以旧换新凭证和《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资金申报表》、《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补贴资金申报表》,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后,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运费补贴和拆解处理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保障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由市汽车家电下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平任组长,副市长胡明莹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家电以旧换新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组织全市家电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部门分工。商务部门要加强对中标家电回收、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使用跟踪管理和情况报告制度,积极组织家电以旧换新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兑付,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家电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提高和保障家电产品质量;工商部门负责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质监部门负责查处违反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行为,从源头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物价部门负责加强价格指导和监管,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新闻单位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品种、流程,以及如何置换新旧家电、申领补贴,旧家电的处置去向等问题,采取政策解读、解疑释惑、便民服务等形式,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工作,使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管理措施,密切跟踪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执行情况,并积极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检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要防止旧家电回流、倒卖换回的旧家电和以旧换新凭证等违规行为。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收回财政补贴资金、没收履约保证金、罚款、取消资格及向社会公示等措施严肃处理。各地要将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家电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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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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