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银政办发〔2008〕121号 |
颁布日期:2008-05-0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银川市客运货运交通秩序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单位:
为以良好的市容市貌迎接自治区50大庆,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公路客运、货运秩序进行全面整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的原则,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联合执法,依法严处;优质服务,标本兼治的要求,对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货运车辆在城市街道及城乡结合部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客运和货运市场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使市区和城乡结合部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班线客运车辆进站经营,彻底改变班线客车、货运车辆在街道和城乡结合部乱停乱放的局面,全面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建立一个健康、有序、公平的客货市场,以新的交通形象为银川市容市貌增添光彩。
三、整治工作的内容
客运车辆:
1、规范客运市场秩序,重点查处不进站的班线客运车辆。
2、重点打击无任何营运手续的“黑车”非法营运及客运出租车非法组客、异地营运。
3、坚决取缔非法客运市场,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客运站点和利用宾馆、饭店、招待所经营的站场将彻底清理。
货运车辆:
重点清理三区货运车辆在人行道揽货经营和乱停乱放的行为。
四、责任分工
客运整顿由银川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城管局配合。
1、银川市交通局要对永宁、贺兰进入市区的客运车辆确定固定的客运站点,并对线路做出适当调整,使经营业户经济效益不受影响,确保班线车辆进入市区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
2、银川市运输管理处、银川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进站和仍然在南门广场停放客运车辆的业户进行清理。
3、银川市运管处要抽调足够的人力对非法营运的客货车辆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客运站点进行查处。
货运车辆整顿由三区政府牵头,市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规划局配合。
4、银川市城管局、银川市公安局要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市区乱停乱放的货运车辆进行清理,仍然在街道上乱停乱放的货运车辆按规定给予处罚。
5、三区政府汇同银川市规划局选择货运停车场,货运车辆一律要进站经营,坚决杜绝货运车辆在市区街道上乱停乱放。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自2008年5月15日开始至2008年8月日15结束。
第一阶段:5月15日至6月1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在电视、报纸、交通音乐台或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向广大经营业户、广大市民讲清楚,班线客运车辆不进站和货运车辆乱停乱放的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破坏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损害广大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使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经营业户、市民们的理解和认可。
第二阶段:6月1日至8月1日为重点治理阶段,银川市运输管理处整治的重点为:一是,规范班线客车辆进站经营,严禁客运车辆站外经营;二是,打击北门金三角附近非法组客从事客运班线运输的出租汽车;三是,打击商城南门非法从事客运出租业务的微型货车和私家车;四是,打击南门汽车站周围、银古公路路口非法组客从事客运班线运输的出租汽车。五是,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货运经营和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货运市场,加强货运市场管理,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银川市城管局整治的重点为:对在市区街道乱停乱放的货运车辆全面进行清理,对劝告不听者按规定给予严重的处罚,彻底杜绝货运车辆在市区街道、广场乱停乱放。
第三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为巩固和检查验收阶段,届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起打击班线客运车辆不进站和货运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长效机制。
六、组织领导
由于此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由市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马迎秋银川市副市长
副组长:王琦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云山银川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任全国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青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振文市交通局副局长、运管处处长
王光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国彦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恩建国金凤区政府副区长
李平西夏区政府副区长
范伟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工作和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高云山(兼)。
七、工作要求
1、联合执法中,属于哪个部门管理的范围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其他部门配合,不能违规处罚。
2、对进站客运车辆收费要合理,不能过高收费,收费标准要经整治领导小组批准。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调政治业务素质好的人员组成稽查队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在短时间内遏制班线客运车辆压班压点、不进站,货运车辆在市区乱停乱放的势头,使客运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4、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从大局和全局出发,增强组织观念,既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又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努力形成治理合力,决不允许出现工作推诿扯皮,协调配合不力的情况发生。
5、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要坚持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坚决做到有违必究,执法必严,公正严明,政令畅通。
6、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对工作部署滞后,组织不力、突出问题解决不好的部门,一经发现,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7、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整治期间要妥善处理好路检路查与源头管理的关系、经营者与乘客的关系、加强市场监管与规范文明执法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交通。
二○○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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