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08〕133号 |
颁布日期:2008-08-1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筹备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08〕133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初以来,我市积极落实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的总体工作部署,各项筹备工作全面推进。根据自治区近日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有序开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列入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
(一)民心项目
列入民心工程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道路建设、农村沼气工程、乡镇卫生室项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乡镇级动物防疫检疫项目以及北海市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项目的建设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指导,督促项目责任单位抓紧实施,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推进,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二)献礼项目
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和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作为自治区重大新开工献礼项目,必须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前开工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要全力推进两个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确保按自治区要求开工建设。
二、认真做好迎接中央慰问团活动工作
中央慰问团将到我市进行慰问,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按自治区要求并参照其它兄弟市的做法,此项工作具体由市民族宗教局牵头负责落实。
三、认真落实信息上报制度
为加强沟通和交流,便于领导协调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建立信息上报制度。从现在开始,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每月16日和30日分别上报筹备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材料请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四秘科(市政府办公楼211室,电话:2020539,材料请附电子文档)。重要工作动态随时报送。
四、有关工作责任
凡有项目建设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责任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治区成立50周年活动筹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尽快充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市大庆筹备办将适时进行抽查并通报。
二○○八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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