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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发改局惠州市200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6-04-3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转发市发改局惠州市200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惠府办〔2006〕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发改局《惠州市200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惠州市200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2006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惠州市200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总体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切实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审批,为推进我市行政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思路: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行政审批体制创新,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审批运行机制和审批监督机制。积极推进“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建设,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府。

二、工作重点

(一)清理减少审批事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及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改革力度,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事项;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未明确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废止或暂停实施,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要有实质性突破。

(二)巩固改革成果。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检查,防止出现反弹和变相审批,巩固改革成果。

(三)简政放权。结合《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积极推进审批权限下放,理顺市、县(区)审批关系,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市政府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

(四)推进“一站式”网上审批系统建设。要在完善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各项功能的基础上,根据九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一站式”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审批,方便群众办理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增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的透明度。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许可法》规定必须取消、而实际工作又确实需要制订后续管理措施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后续管理办法,防止管理脱节和出现管理真空。

(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机制创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继续推进“窗口式”、“一站式”等审批服务模式,提高审批效率;要制定、出台行政审批管理规定,明确行政审批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及行政审批公示的内容、标准、方式等,统一受理文本,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办理、审批各个环节,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充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机构,完善协调机制,充实改革力量,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和协调,保证工作机构、经费、人员三落实;市直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全力支持,为完成我市2006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强化监督检查。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行政审批各个环节的监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同时通过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和投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惠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简报》,推广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经验和典型,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每年年中和年底要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及时报告给政府;要贯彻执行好《惠州市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办法》,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行政审批部门的内部监管,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充分发挥各级法制机构、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对行政审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审批监督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三)积极培育、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坚持以“抓认识、抓发展、抓规范、抓发挥作用”为主线,以民间化为方向,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充分发挥作用为目标,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要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要求,有重点地培育发展一批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要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对行业协会的有效管理措施,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行业协会要尽快使其符合要求,并重新登记。进一步消除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官办色彩,改革当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将主管部门管理改为业务指导,从控制型管理转向培育、服务型管理。要建立委托授权机制、合作联动机制、征询机制、监督指导机制、考评奖惩机制、从业人员的保障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保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承担相应的职能,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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