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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颁布日期:2007-04-3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7年4月30日)

深办发〔2007〕11号

《深圳市“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基层基础年”活动要紧紧围绕“三提高三解决”主题,即提高社区建设发展水平,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干部领导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解决影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主要问题,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问题,解决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继续坚持以领导的精力投放了多少、基层社区工作面貌改变了多少、涉及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解决了多少“三个多少”为检验标准,进一步夯实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基础。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各区委、工委和部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区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就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等制度。开展固本强基创新成果评比活动,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90%以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完成党组织组建。全面开展“片区建党”带“单位建党”工作,采取工业园区组建、专业市场组建、办公楼宇组建、商业街区组建、驻社区组建等多种形式组建党组织,扩大“两新”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发挥社区党组织龙头带动作用。年内全面完成社区党组织设置形式和管理体制调整,全面完成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居委会与集体股份公司党组织分设。建立健全各级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推进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群共建,抓好党群共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市委组织部、各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及各区委为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贸工局、劳动保障局、统计局、行业协会服务署,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商会协办。

2.大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确保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把道德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活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查验、接收和使用工作,全市区、街道100%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完善共产党员IC卡等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拓宽党员发挥作用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组织社区党员参加“联系社务、分类定责,联系群众、包户定责”的“双联双定”活动,广泛开展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党员会客厅等阵地载体,增强基层广大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

市委组织部、各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及各区委为责任单位。

3.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坚持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在基层社区党组织和有条件的“两新”领域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推行“两推一选”办法。开展“两新”组织基层党委直选试点和基层党委设立候补委员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在基层社区设立党代表联络点。加强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代表列席党委全会等制度,规范细化公开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宝安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提案、巡视、调研、质询等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

市委各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各区委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办。

4.抓好第三批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深入调研,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市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不少于2个月,区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3个月。市委驻社区工作组、各级驻(挂)社区干部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社区建设发展、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建设一个好班子、建设一支好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的“一树立两促进三建设”主题,着力帮助社区解决基层党组织和班子队伍建设、社区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和谐稳定、文明创建、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驻(挂)社区干部坚持每周至少记录民情日记1篇,反映社情民意。加强组织领导和情况交流,全市每半年一次、各区每季度一次、街道每月一次召开驻(挂)社区工作会议。加强对各级驻(挂)社区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市委组织部(基层办)、各区委为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协办。

5.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制定出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办法。重点加强对“七站八所”和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切实解决干部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提高基层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本领和执行力。力行市委关于“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的各项措施,各区、街道全年印发的公文、召开的工作会议、协调会减少15%以上。

市纪委、各区委为责任单位。

6.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基层干部的头脑,大力开展胜任力培训和缺失培训,把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培训作为基层干部培训的重点。坚持每三年对社区基层干部进行一次集中轮训制度,2006年未进行轮训的区,年内完成以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站、居委会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基层干部集中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轮训。年内,市委组织部举办党务领导干部、党建工作组织员和党务专职干部培训班四期,各区、各系统对本区、本系统基层党务干部轮训一遍。探索建立社区居民对工作站人员的评议制度。

市委组织部、各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委党校和各区委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办。

7.加快固本强基社区项目建设。在建设完成2004、2005、2006年固本强基项目的基础上,实施2007年建设计划,市、区两级按1:1配套比例,投入资金4亿元。全面规划宝安、龙岗两区固本强基社区项目用地,并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特区内鼓励采用购买、租赁的方式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继续加大力度清理追缴房地产开发商拖欠的社区办公用房。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快固本强基社区项目建设速度。年内,实现70%社区拥有服务设施面积9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80%社区拥有户外文体广场1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

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

二、围绕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8.大力促进居民就业。市、区、街道和社区逐级签订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促进就业有关工作指标力争达到五个100%,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指导率100%;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后就业推荐率达100%;在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100%兑现;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申请并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100%得到解决;零就业家庭“灭零率”100%。全市50%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市劳动保障局、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

9.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抓好社会保险各项政策的贯彻和实施。扩大劳务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医疗保险人数达到700万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伤保险参保面达到96%。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推进农民工养老保险。实现全市户籍人员养老、工伤、医疗和失业保险全覆盖,户籍人员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6%。出台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发挥同富裕工程资金作用,帮助宝安、龙岗两区困难居民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城市化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待遇发放率达100%。

市劳动保障局、贸工局、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办。

10.加快推进社会综合救助体系建设。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司法援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研究制定《关于对深圳市困难群众实行分类救助的办法》、《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加大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

市民政局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司法局、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协办。

11.丰富基层文化生活。做好社区文化设施配套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规范基层图书馆和文化馆、站管理,实现全市公共图书馆常住人口人均藏书1.45册。探索建立流动图书车送书服务网络。在宝安、龙岗两区外来工密集的社区和边远学校,开展送书上门服务试点工作。完成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启动盐田、宝安、龙岗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

市文化局、广电集团及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

12.加大基础教育投入。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加大高中教育的投入力度,年内新建1~2所寄宿制高中投入使用,缓解我市高中教育学位不足的问题。完成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改造工程。落实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出台《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生行为、财务制度等,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年内检查率达到100%。

市教育局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财政局、各区政府协办。

13.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按照“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卫生发展战略,进一步规范社康中心的运作和管理,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年内全市新建120家社康中心。引导民营资本重点发展专科医院,促进医疗服务多元化。

市卫生局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协办。

14.保证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编制发布2007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生猪肉品、豆制品、水产品和烧腊、卤味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加强药品零售经营和医疗机构药械使用和管理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药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行医和虚假药品广告专项行动。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城管局、农林渔业局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有关单位配合。

15.积极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增加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和器材资金投入,加快招投标和项目安装工作。按照每个街道测定600人以上的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为基层培训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分别达到300人以上和500人以上。

市体育局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协办。

16.改善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实施水源建设工程,推动宝安、龙岗两区水务一体化,实现全部社区通自来水。根据全市社区信息化发展规划,建设统一的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促进社区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快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重点推动规划建设2~3个示范社区,以点带面提升整个社区建设水平和质量。推进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

市民政局、水务局、科技信息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城管局及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办。

三、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

17.加强行政区划问题研究。在2006年龙华、布吉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全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研究宝安、龙岗两区街道行政区划总体现状及面临问题,探索进一步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的方法途径,促进两区街道管理的精细化。继续开展“调整深圳市行政区划课题”调研,摸清全市行政区划总体现状及面临问题,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和建议。

市委政研室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规划局、编办及各区政府协办。

18.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区分别制定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一站多居”体制的要求,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基本完成规模调整;“村改居”居委会与集体股份公司基本实现机构、职能脱钩。

市民政局、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协办。

19.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起草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领域、专业人员、专业岗位、专业组织和职业规范、从业标准、薪酬待遇、财力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开展社会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辐射和带动全市社会工作的发展。通过设计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薪酬方案,建立社会工作激励机制。建立针对非专业在岗实际社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现有队伍中具有社工专业背景者的比重,组织社工开展继续教育及培训、专业交流和学习,不断更新从业人员技能知识,提高其专业水平。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民政局、各区为责任单位。

20.强化人口管理。试点并推行居住证制度。调整人口计划指标体系,实施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加快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各区联网的非户籍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口信息核对工作,提高人口主项信息准确率。坚持开展以出租屋为重点的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专项活动。加大房屋租赁执法力度,开展出租屋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整治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建立出租屋编码卡制度,强化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处理和反馈工作。落实出租屋“旅业式、物业式、散居包片式、院区围合式、单位自管式”五种管理模式。

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口办)、公安局、人口计生局、综治办、出租屋综管办、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工商局、文化局、城管局、质监局协办。

21.完善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构建合理、合法、科学、有效的市、区、街道的综合执法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解决好重心下移后对各街道执法队伍的监管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和督查制度,使市、区、街道形成良好工作关系。制定和完善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对全市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的集中培训,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1次以上培训,街道执法队每月组织1次政治思想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每天召开班前业务分析会,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执法培训制度。

市城管局、法制办、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

四、加强维稳综治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促进基层社会和谐

22.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深圳建设。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完成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推进综治进社区。以抓难治乱为重点,抓好安全文明小区建设。推动各行业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管理工作目标,发挥自身职能,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短期内不能拆迁改造的城中村、老旧住宅区、原自然村加大围合院区式建设力度,推进物业管理,创建无发案社区。建立和完善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工作。建立电子防控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电子监控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完善“网格化”布警防控体系,建立并完善社会治安分级预警机制。优化警力配置,使基层一线和实战单位的实有警力达到并保持在总警力的90%以上。全面推行派出所警务运作机制改革,规范、量化派出所常规执法和基础管理工作,实行现代勤务制度和传统阵地控制的捆绑式运作。进一步实现八类严重暴力犯罪、八类命案总量及分类案件数同比下降,“两抢”、“两盗”等多发性案件同比下降。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

23.加强群体性纠纷排查调处。做好二十大民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企业转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房产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侵权等涉及群体利益的纠纷以及关系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实行立案信息通报制度,事先制定审理、执行预案,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实现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上报率达到100%,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置率达到100%。坚持落实定期领导接待日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带案下访、开门接访活动,继续办好《直通车》。加强社区法律工作站建设,继续推进街道信访办、司法所合署办公。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大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力度,加强基层普法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信访办、维稳办、司法局、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民政局、应急指挥中心,深圳报业集团协办。

24.消除基层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制度和跟踪督办制度,通过媒体曝光、市民有奖举报等途径,加大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力度。落实“城中村”消防车辆,加大对火灾隐患的防治力度。重点选择100家企业开展安全达标评级活动,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大检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力度。开展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基层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工作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市安监局、应急指挥中心、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教育局、城管局协办。

五、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基层基础工作常抓不懈

25.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落实各级、各部门抓基层基础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区、各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基层基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充实市、区委基层办工作力量,加大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力度。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市委组织部(基层办)、各区委为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协办。

26.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面督查和重点项目专项检查,保证“基层基础年”活动扎实推进。通过专报、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和反映各级、各部门推进工作的情况。年底,对各级、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市委组织部(基层办)、督查室为责任单位,各区委和市有关单位协办。

27.营造良好氛围。树立精品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基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使“基层基础年”活动成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品牌工程。深入宣传报道全市和各区、各部门基层基础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为基层基础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基层办)、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为责任单位,各区和市有关单位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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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5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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