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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延政办发〔2007〕101号
颁布日期:2007-09-2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发展壮大以苹果为主的绿色产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要认真实施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加快制定县区总体规划和配套规划”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认真编制好规划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只有科学合理的编制好规划,才能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长期存在的村庄规划和民宅设计滞后、村庄布局杂乱、资源浪费严重以及建设水平低、功能不齐全、设施不配套、安全无保证、人居环境差等问题,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规范有序、集成节约和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实施。因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规划先行的意识,充分认识编制规划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性、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各县区新农村建设规划主要包括建设新农村规划纲要、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其中村庄布局规划是在编制好村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形成的。村庄规划包括村庄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规划纲要是在综合各专业部门编制的专题规划的基础上,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县区政府颁布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是在编制村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县区行政区域内村庄的总体布局作出安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主要内容是县域村庄的基本情况、发展方向、空间布局、等级规模、建设标准,公共服务设施的名称及布置和基础设施的总体安排,明确哪些村是中心村、普通村、待整合村,哪些村是自然消亡村。

村庄总体规划是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县域规划组织编制,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主要内容是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布点,村庄规模、发展方向和基础设施的配置等。

产业发展规划是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助下,在县级产业发展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按照“一村一品”的思路组织编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发展现状、自然经济条件分析、发展种养加等项产业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措施。

村庄建设规划是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助下,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依据村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布局和建筑风格,种植、养殖和加工等产业发展用地,生产生活设施的具体安排,本村企业和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和规模。

三、规划编制的要求

规划编制要根据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依据,规划期为:规划纲要为2006-2010年;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为2006-2025年;村庄总体规划为2006-2025年。村庄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为2006—2015年。规划基期为2005年,重点放在“十一五”期间。规划编制坚持五项原则:坚持前瞻性、科学性、现实性、特色性、操作性。

1、加快编制进度。具体时间要求是:一是规划纲要。必须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以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文件上报市新农村办。二是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今年底必须全部编制完成村庄总体规划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将文本(两套)分别报送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和市新农村办。三是村庄规划。到2010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今年要完成550个村产业发展规划和550个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

2、加强宣传培训。要利用会议、媒体和培训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内容及各种规划等宣讲透彻,做到家喻户晓。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无论是村庄布局、产业发展还是建设规划,都要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村庄建设规划图和房屋设计图要公布于众,供群众选择。为了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市和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先培训好人员,再做规划的原则,培养造就一批规划编制技术骨干,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3、明确实施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必须按照《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和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06〕62号)文件要求,由具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按法定程序报批。对报批的各种技术成果要制做完整,主要包括申请验收的书面报告、规划成果初步验收意见、规划成果汇总表,规划文本、图件及电子文档等成果;村庄总体规划必须由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村庄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由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按编制办法进行编制。报批后的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乡村按规划实施。

4、落实工作经费。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规划经费、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要列支一定的专项经费,确保编制和人员下乡的费用。各级的规划经费不得向农民摊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

5、严格检查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编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行责任制和编制进度时间表。市政府将根据阶段性目标任务的要求,组织考核验收,对按期完成编制任务的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对没有按期完成编制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直接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为了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市上决定成立“延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师合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志春、周许胜担任,成员包括市政府办、新农村办、城建、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农发、交通、民政、国土等单位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农村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新农村办主任冯保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沈晓霖同志兼任。

市新农村办主要负责对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和实施工作;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主要负责对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评审验收工作;各专业部门主要是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专业特点,负责指导县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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