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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关于苹果蠹蛾监测防控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平政办发〔2008〕77号
颁布日期:2008-06-3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政办发〔2008〕77号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关于苹果蠹蛾监测防控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苹果蠹蛾防控工作,确保苹果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现将市农牧局、市林业局《苹果蠹蛾监测防控方案》批转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检疫检查,强化宣传培训,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我市果业生产安全。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苹果蠹蛾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职责,周密组织部署,做到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协调指导到位。市上已成立了苹果蠹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传入我市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二、加强检测报告。各县(区)要密切监测疫情,加强应急值班,建立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不报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三、科学指导防控。农牧、林业作为有害生物防治的主管部门,要成立苹果蠹蛾防控专家指导小组,制定防控技术规范,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指导防控,面对面督促检查,提高防控能力和效果。要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印刷防控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平凉市苹果蠹蛾监测防控方案

(市农牧局市林业局2008年6月30日)

苹果蠹蛾是世界上最严重的蛀果害虫之一,有很强的适应性、抗逆性和繁殖能力,危害严重,防治难度大,已被我国等70多个国家列为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直接影响着全球水果生产安全和进出口贸易。目前,由于果品贸易运输、长途旅客携带等人为传播途径的增加,苹果蠹蛾在我省呈现出了传播扩散速度加快、发生区域扩大、危害程度加剧的趋势,对我市果业生产安全已构成严重威胁。为了切实加强苹果蠹蛾监测防控工作,确保我市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苹果蠹蛾主要以幼虫为害苹果、梨、桃、杏等鲜果,其幼虫有转果为害的习性,一头幼虫往往蛀食3―4个果实。1989年从新疆传入敦煌,平均每年向东传播50―100公里。目前已在我省兰州以西6市的16个县(区)发生危害,疫情面积达42.6万亩,年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危害程度逐年加重,对苹果、梨等水果的国内销售、出口贸易和我国国际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近年来,苹果蠹蛾在我省传播蔓延的势头很猛,防控形式十分严峻。

我市是全国苹果主要生产区之一,以“平凉金果”为主的果产业已成为全市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苹果蠹蛾发生区域距我市静宁县直线距离已不足200公里,一旦扩散蔓延到我市,必将对我市果产业造成严重灾害。轻则,成为疫区,果品被列为植物检疫产品,难以进入国内外市场;重则,果品失去商品价值,对果业生产形成毁灭性灾难,严重影响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国家利益的大局出发,以对全市果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负责的高度,及早安排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扎扎实实抓好苹果蠹蛾防控工作。

二、防控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

目标要求是:从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和保证农民增收的战略高度出发,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贯彻“突出重点、预防为主、科学监测、依法防控”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分区治理、统防统治、群防群控、全面控制的方法,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县(区)政府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严防死守,坚决防止苹果蠹蛾传入扩散,确保全市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果品质量和效益稳步攀升,确保农民收入逐年增加。

主要防控措施:

(一)疫情监测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控、早扑灭”的要求,科学设置疫情监测点,构建监测网络,为疫情防控提供依据。

1、时间范围。每年4月中旬至10月上旬,对全市所有苹果、梨、桃、杏等果园开展苹果蠹蛾疫情监测工作。实行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加强国、省道沿线果园、果品交易市场、贮藏加工场地、旅游风景区及路旁饭店、加油站、收费站附近果园等疫情发生高风险区的监测工作。

2、方法内容。所有种植苹果、梨、桃、杏等苹果蠹蛾寄主的果园均应设置监测点,平均每60亩设置一个诱捕器,不足60亩且分散、零星的果园,间隔150米悬挂一个诱捕器,确保不留监测盲点。诱捕器应设置在树冠外侧,高度为1.5米至2米,诱芯距粘虫板1厘米,每3周更换一次诱芯。定人、定点、定时观测记载。

3、大田普查。6至8月,开展选点调查和“拉网式”人工疫情普查,以“Z”形或棋盘式取样,每点调查30棵果树,每棵树由上至下调查30个果实,观测记载果实受害情况。

4、监测报告。无论有无疫情均应将监测结果(附件1),每半月(15天)通过网络向市、省苹果蠹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发现疑似疫情,立刻采集标本并拍摄照片连同送鉴表(附件2)一起送省植保站组织鉴定。疫情一经确诊,应及时上报县(区)政府和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市、省苹果蠹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封锁扑灭。

(二)疫情封锁

1、管制目标。对于发生苹果蠹蛾疫情的县(区),应根据其发生传播特点,确定需封锁管制的果树及果品种类及应检物品,并将检疫管制要求告知相关生产、经营、运输单位(或个人)。

2、管制区域。发生苹果蠹蛾疫情的县(区),应根据苹果蠹蛾的传播情况、当地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以及疫情普查结果等,确定疫情发生范围。疫区的划定,由县(区)农、林主管部门提出,报市、省人民政府批准。

3、管制手段。对于苹果蠹蛾疫区或疫情发生区,要实施严格的管制措施。实施管制的手段主要有:发布疫情公告;申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疫区或发生区周边的重要交通枢纽及关隘要塞等处临时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或流动检查哨卡,严禁相关果品及可携带疫情的物品外运;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检查;加强宣传,与果园经营户及果品经销企业签订检疫责任书,落实检疫措施。

(三)疫情防控

苹果蠹蛾疫情发生后,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果农,及时对疫情点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寄主果园进行集中连片的综合防治,迅速彻底扑灭疫情。

1、化学防治。5―8月,选用2.5%敌杀死乳油4000倍液,或2.5%功夫乳油2000倍液,或40%乐斯本乳油1000倍液,或5%来福灵乳油2000倍液等喷雾防治,每隔10―15天,连喷3―4次。

2、早春防治。3―4月,刮除老翘树皮,喷施石硫合剂,杀灭越冬幼虫。

3、物理防治。果树生长期,每30亩果园安装一盏频振式杀虫灯诱杀成虫。

4、农业防治。摘除树上虫果,拣拾落地残果,进行深埋处理;花后10-15天套袋防蛀;7―8月,在主干或树干分叉处缠绕柴草、麻袋片等,诱集杀灭越冬幼虫;清除地面残枝落叶,集中烧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检疫检查,切断疫情传播源

各级植检、森防机构应严格检查来自疫区运输果品的车辆,进一步规范“绿色通道”检疫工作。加强产地检疫,严禁带有疫情的水果上市流通。加强对果品销售市场以及车站、旅客携带果品的检疫检查,防止人为传播。

(二)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果农防控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印发防控手册、张贴防控挂图、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果农对苹果蠹蛾危害性的认识,使疫情防控工作变为果农的自觉行动。加强对外出到疫区打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外出人员从发生区携带虫果返乡。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果农的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防控能力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苹果蠹蛾疫情防控队伍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防控机构,尽早组建专业机防队,加强管理,切实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市、县(区)苹果蠹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派出工作组对疫情监测、防控措施落实、资金使用、绿色通道检疫等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上报督查情况。

附:1、苹果蠹蛾疫情监测调查表

2:苹果蠹蛾疑似样本送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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