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 文号:青政〔2008〕24号 |
颁布日期:2008-03-0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青政〔2008〕24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各项具体计划下达,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是“十一五”规划攻坚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履行职责的第一年,做好2008年的工作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部署的全年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着力实施生态立省和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切实增强速度质量效益、投资消费出口、人口资源环境、改革发展稳定的协调性,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发展成果惠及于民,确保社会和谐进步。
贯彻落实好这一总体思路,必须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握正确原则,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好字优先、改革开放和以人为本,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必须把握工作重点,更加注重提升特色产业、壮大经济实力,更加注重做好“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推进自主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更加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2008年要着重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大对农牧业的扶持力度,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继续抓好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和订单农牧业,积极扶持重点龙头企业,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大投入力度,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围栏、畜棚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光伏电站和“一池三改”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劳动力转移步伐,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经济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突破口,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煤焦化工、轻金属新材料等领域培育一批新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大力发展藏毯、民族服饰、中藏药和特色农畜产品加工等轻工业。依托工业园区进一步加快调整和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加快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和消化吸收机制。以建设高原旅游名省为目标,着力抓好重点旅游景区、线路的规划策划和建设工作。落实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扩大消费规模。进一步拓展服务业领域,提高发展水平。
三、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生态立省战略
加大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力度,抓紧编制和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认真实施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积极推进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做好循环经济项目实施工作,对重点循环经济项目给予补助和奖励。加大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力度,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方案和办法,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四、做好项目和投资工作,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建设的投入
扎实推进项目工作,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强化项目管理,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抓好建设资金的筹措落实,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努力扩大各类信用平台贷款总量,切实安排好省级预算内投资。抓好交通、能源、城镇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努力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五、协调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积极推进各项改革,继续着力推进国家部署的行政管理体制、金融体制、资源环境价格、社会事业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省情制定好配套措施。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牧区综合配套、财政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等省级层面的各项改革。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继续做好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六、加强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青海建设
进一步加大投入,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把发展和改革的成果分配好,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七、采取有效措施,抑制价格总水平上涨趋势
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完善储备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省内供给能力。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肉禽蛋等市场供求和价格走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价格预警,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除落实国家统一部署的调价项目外,从严控制出台事关群众生活的地方性提价项目。落实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生活。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以下要求执行:
1、青海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计划参照附件执行。
2、青海省2008年农村经济计划,工业经济和运输邮电计划,利用外资计划,高技术产业发展投资计划,社会发展计划,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计划,资源节约和环境(生态)保护计划,基础测绘计划各项具体指标由省发展改革委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按照国家下达的2008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
3、青海省2008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基本建设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基本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投资计划待今后逐步下达。
附件:青海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综合指标(略)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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