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07〕46号 |
颁布日期:2007-04-1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筑府办发〔2007〕46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当好东道主、喜迎党代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贵阳市“当好东道主、喜迎党代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贵阳市“当好东道主、喜迎党代会”
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即将在贵阳召开,这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涉及我市的各项服务工作,同时营造热烈、隆重、和谐的会议环境和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2007年4月10起至5月10日,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集中开展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展示省会城市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良好形象,给省第十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整洁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领导放心,让代表满意;给广大市民和游客创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和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相关工作的领导,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当好东道主、喜迎党代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袁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邹碧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帅文(市政府副市长)
徐恒(市政府副市长)
季泓(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董兰杵(市政府秘书长)
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刘瑛(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莫惹(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定荣(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陈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侯楠(市文明办主任)
肖家旋(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筑江(市建设局局长)
孔祥忠(市水利局局长)
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王春雷(市文化局局长)
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
肖进(市环保局局长)
班午林(市城管局局长)
李豫川(市房管局局长)
朱丽霞(市商务局局长)
杨小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肖跃(市工商局局长)
解克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向阳(市农业局局长)
先清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谭效东(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周虎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应建琴(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丁旭东(云岩区政府区长)
张曦(南明区政府区长)
田平(花溪区政府区长)
李志鹏(乌当区政府区长)
黄昌祥(白云区政府区长)
韦鸿宁(小河区政府区长)
刘军(清镇市政府市长)
石洪(修文县政府县长)
黄秋斌(息烽县政府县长)
李泽(开阳县政府县长)
邓恩宏(市供电局局长)
吴宏(市供水总公司总经理)
黄友兴(省燃气集团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由董兰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青、刘瑛、莫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内容
(一)省第十次党代会后勤保障涉及我市相关服务工作任务
1、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行政后勤组工作要求,做好省委大会堂及周边、城区主要干道宣传标语、彩旗、空飘等制作、悬挂工作,为党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喜庆的氛围。
2、由市公安局负责,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行政后勤组工作要求,认真拟定党代会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确保会议期间交通保畅及会场和代表驻地交通文明、有序。
3、由市公安局负责,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行政后勤组工作要求,对省第十次党代会会场、代表驻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作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省第十次党代会会场、代表驻地消防安全。
4、由市建设局负责协调省燃气集团公司,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行政后勤组工作要求,对大会会场及代表驻地的燃气管道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燃气供应和安全。
5、由市林业绿化局负责,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行政后勤组工作要求,精心做好省第十次党代会会场鲜花布置、摆放和维护管养工作,同时组织好城区主要干道的鲜花摆放和环境布置工作。
6、由市城管局负责组织供水总公司,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行政后勤组工作要求,对各会场及代表驻地供水管道、阀门、消防栓等供水设施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维护,并制定党代会供水保障预案,确保各会场及代表驻地的自来水供应和安全。
7、由市供电局负责,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行政后勤组工作要求,认真对各会场及代表驻地供电设施作好维护和检查工作,拟定上述场所供电应急预案并落实到人。
8、由市文化局负责,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行政后勤组及省文化厅工作要求,认真拟定庆祝党代会召开文艺晚会演出工作方案,做好文艺演出内场组织与协调服务等各项工作。
9、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省第十次党代会会场、代表驻地周边的油烟、噪声等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环境安静、祥和。
10、市维稳办牵头负责,会同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对因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国有企业改制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行摸底排查,分门别类进行甄别、作好处置预案。
11、由市公安局负责,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行政后勤组工作要求,作好省第十次党代会会场、代表驻地周边安全保卫和治安维护工作。
12、由云岩区、南明区政府负责,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行政后勤组工作要求,加大省第十次党代会会场、代表驻地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巡查工作力度,依法对违章占道经营等活动进行取缔,确保我市在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的整洁、有序。
(二)“当好东道主,喜迎党代会”活动安排
除确保完成上述省第十次党代会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任务外,各区、市、县政府,市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下活动:
1、由各区、市、县政府牵头,开展以“文明、卫生、秩序、和谐”为主题,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市民文明教育宣传,进行清洁大扫除、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等活动;各区、市、县要按照省、市宣传部门要求,在政府所在地设置醒目的庆祝标语,并作好周边的环境布置。
2、由市文明办牵头,会同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属新闻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组织举办知识讲座、有奖知识问答、现场采访市民及组织青年志愿者上街义务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树立广大市民“讲文明、讲秩序”的新风尚和责任感、荣誉感。
3、由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对中心城区主要广场、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和绿化景观节点进行绿化环境布置,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并对全市道路中分绿化带、行道树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绿化树木补植、维护和保洁等工作。
4、由市交警支队负责,会同市城管、城市客运管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对市区主、次干道上的超限、超载、超速、违法停车、运输洒漏、不按规定行驶、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我市交通秩序短期内有明显好转。
5、由市环保局负责,切实加大巡查力度,组织对油烟、噪声等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会同市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对学校及周边、大型超市、公园、火车站、客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环境、食品卫生状况和质量等进行监控,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7、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乡企局(煤炭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配合,对全市矿山、煤矿、建筑工地、消防设施、安全行车等工作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明驾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8、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对全市治安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学校及周边、大型超市、公园、火车站、客车站、大型居民小区、城郊结合部等人流量较大、治安环境状况复杂的场所进行排查,确保我市社会治安环境有明显改善。
9、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各区、市、县政府具体负责,对市中心区主次干道和各区、市、县政府驻地主要街道进行卫生清扫保洁,公共设施维护、修缮;认真开展依法取缔违章占道经营等行为的专项活动,确保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行为不出现反弹,给广大市民和游客创造好的出行环境。
10、由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供电局分别负责,组织对全市“水、气、电”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大规模、详细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市民“水、气、电”使用需要并确保运行安全。
11、由市城管局负责,会同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和相关区政府,加大巡查工作力度,作好南明河水质监测,根据景观需要,合理科学调度景观用水,加强南明河沿岸绿化景观维护管理,确保南明河“水清、岸绿、景美”。
12、由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客运管理部门及市公交总公司对全市公交客运车辆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对公交客运车辆、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持车容车貌、站点整洁,驾驶员文明、安全行车。
13、由市城管局负责,对全市市政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和养护,确保我市在省第十次党代会及“五一”期间街景亮丽工程及主次干道路灯亮灯率达到100﹪。
14、由市商务局负责,作好省第十次党代会及“五一”期间节日商品供应工作。
15、由市建设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市区主次干道周边建筑工地按要求修建景观墙,切实加强施工安全、文明等管理工作。
16、由市财政局统筹,确保以上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领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上述工作责任人为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全力做好有关工作;鉴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抓紧制定本部门(地区)的工作细化落实方案,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尽快启动、取得实效。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细化落实方案于2007年4月13日前报市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
(三)近期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本工作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对上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当好东道主、喜迎党代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