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金政办发〔2008〕135号 |
颁布日期:2008-12-2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文化出版局《金昌大辞典》编纂出版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8〕135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市文化出版局《<金昌大辞典>编纂出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金昌大辞典》编纂出版工作方案
(市文化出版局2008年12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进一步满足广大读者和社会各界认识金昌市情的需要,不断扩大金昌影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新闻出版局甘肃地方辞典丛书编纂出版工作方案的函》(甘政办函〔200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当代史实,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
二、编纂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历史的真实面目编写历史,依据事物的本来面貌记述事物,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相统一。
(二)突出地方特点。收录的辞条,要充分反映金昌市地方特色,乡土气息。与此无关的辞条不收录。
(三)谋篇布局恰当合理。全书布局上要贯通古今,略古详今。辞条叙议要准确恰当。正确处理褒贬关系。
(四)注意民族问题。在记述中要尽可能做到客观、全面、健康地反映民族特点、风情和习俗,有利于民族团结,不能损伤民族感情。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国家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技术专利、工艺诀窍等内容的辞条,只收录国家已经公布或允许公开的内容。
三、编纂时间
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此书的拟稿、审稿、印刷等工作。其中2008年11月—2009年8月,组织专门人力撰写辞目、辞条,2009年9月—2010年1月组织编审人员对稿件进行初审和复审,2010年2月交付甘肃文化出版社统一印刷出版,2010年8月成书。
四、编纂步骤
总体编纂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步,准备阶段。召开《金昌大辞典》编纂工作座谈会。制定工作方案,申请工作经费,成立编委会,设立办公室,拟定编写分类纲目(辞目)(见附件1),落实撰写单位与撰稿人,落实编写任务。
第二步,编写阶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收集资料,由编辑部与撰写单位共同制订分类编写细目,撰写辞条成文,撰写单位对稿件进行初审。
第三步,审稿阶段。由编辑部组织人力,集中会稿总纂,然后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召开审稿会,修改编纂成书,编委主任、主编复审后定稿。
第四步,终审出版阶段。由市编委会定稿后送省编委会终审,再交送甘肃文化出版社审订出版发行,终结。
五、保障机制和工作要求
(一)《金昌大辞典》信息量大,覆盖面宽,辞目涉及行政部门、业务单位及学术领域,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同心协力完成这项工程。辞条按专业性质科条分类,可分别由有关部门、院校、科研单位等撰写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辞条。行文要符合基本的规范要求(见附件2)。总体设计要按照大辞典的一般规范设计(见附件3)。
(二)为切实做好《金昌大辞典》编纂工作,决定成立《金昌大辞典》编委会和编辑部,负责组织、承办、协调辞典编写等相关工作(见附件4)。
(三)出版经费除省上承担部分外,采取对当地代表性企业产品和主要景观进行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筹措,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核拨。
附件1:
《金昌大辞典》分类纲目
根据《甘肃地方辞典》丛书编纂出版工作方案的要求,提出以下分类纲目的意见。
一、自然地理
市、县(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主要山脉、主要河流、水文、行政区划等。
二、历史
市、县(区)历史建置,政区、疆域沿革,古代文化,从古代到民国时期前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历代名人等。
三、文化
市、县(区)历史文化演变,文化专业组织和艺术团体,艺术表演、文学创作、群众文化(图书馆、文化馆、站)、艺文(成语、典故、诗词、传说、民谣)、民俗、方言等。
四、文物
文物保护管理和人员,文物分布,对中国古文化源流有重大影响的文物、古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市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及革命遗址、纪念物等)。
五、教育
历代教育制度与教育沿革,教育机构和基础教育状况,新中国以来教育发展状况,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农民教育、社会办学、军事训练,教育行政机构和人员状况,大中专院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省重点中学等。
六、体育
体育机构和人员、设施状况,运动成绩,市运动会,群众体育等。
七、科学技术
市科技发展历史,科学实验研究机构,新中国以来的科研机构和队伍,科学设备,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方面的特色,省以上的科研项目成果及著述,科技群众团体,科技学术活动,科技服务,科学普及与推广,科技扶贫等。
八、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状况,古今主要著作及在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科学社会主义、民族学与宗教学等的研究成果,目前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队伍,学术团体等。
九、新闻
新中国前市新闻事业的状况,新中国以来的新闻机构、报纸、期刊设置和人员,新闻工作及广播电视的发展等。
十、出版和发行
近代图书的发行、印刷,发行机构和人员等。
十一、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权
市、县(区)历届党员代表大会、委员与人员组成,党委部门、党校、市直机关工委等正职名录,市、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和人员组成与历届正职名录。
市、县(区)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人员组成,重要的法规等。
市、县(区)人民政府沿革,历届市政府和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正职名录,重要的规章、法令、条例等。
政协市、县(区)委员会历届委员会和人员组成等。
十二、军事
历史上发生的重大兵事,军事机构,兵役,驻军,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防勤务,地方武装,边防,人民防空,民国时期的军事工程等。
十三、民政
基层政权建设,复员退伍与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救济救灾(旱灾、风灾、水灾、地震),优抚、残疾人“五保”、城市社会福利,殡葬,婚姻登记,社团组织管理登记,烈士陵园,省际、省内边界工作,移民安置等。
十四、群众团体
市总工会历届代表大会、委员会及人员组成,职工队伍,工会工作的发展和现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市历届代表大会、委员会及人员组成,目前团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现状以及青联、少先队组织、“希望工程”等。
市妇女联合会历届妇女代表大会及人员组成,目前妇联组织机构和工作现状。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历届代表大会及领导机构人员组成,作家、戏剧家、美术家、音乐家、舞蹈家、摄影家、书法家、民族民间文学工作者、曲艺家、杂技艺术家、电影艺术家、电视艺术家艺术协会等。
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所属学会、研究会机构和人员组成,学术交流和工作现状等。
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机构和人员组成,学术交流及工作现状等。
十五、民主党派、工商联
本市民主党派组织民革、民盟、民建、九三学社、民进、农工民主党和工商联的组织机构和历届代表大会及人员组成等。
十六、政法
市公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社会治安、各类刑事大案,城市交通管理,消防,人民武装警察及出入境签证等。
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和人员,法律监督,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等。
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和人员,审判工作典型案例,民事调处等。
市司法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普法教育,律师和公证,劳动改造罪犯与劳动教养,典型案例等。
十七、人事、劳动
历代人事制度,新中国以来的人事制度及改革,机构改革和编制,公务员制度,人才引进、智力开发(人才交流、专业职务考核等),劳动就业,劳动保护,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劳动机构和人员等。
十八、财政、税务
市财政、税务机构沿革,国税、地税税收、税源、税种,财政收支,财政体制,会计、出纳等。
十九、金融、保险
建市以来金融机构(含信用社)和人员发展,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市场货币量分布,货币流通量,债券发行、股市行情,各个时期的现金收支,外汇收支状况,外贸存贷情况。保险机构和人员及险种等业务发展等。
二十、审计
市审计机构和人员,审计监督工作状况。
二十一、医药卫生
新中国前的市医疗卫生状况,新中国以来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发展,卫生医疗、防疫、中医中药、妇幼保健,地方常见病、疑难病防治,医药主要产品,医学教育,科研,精神病、伤害、医疗事故鉴定等。
二十二、人口
市、县(区)人口分布,人口迁移、人口数量、结构、素质、性别、民族构成、年龄构成、文化教育构成、职业构成及计划生育等。
二十三、民族、宗教
历史上的少数民族,目前民族简况,县(区)、乡镇,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简况及宗教协会组织和人员等。
二十四、地质矿藏
地质矿藏,矿产资源,发现探明储量的矿种、矿产地,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勘查等。
二十五、地震、泥石流
地震专业机构和人员,历史上发生过的强烈地震,地震观测,地震活动显著地区,地震活动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特征。泥石流、滑坡重灾区分布,历史上发生过的大规模泥石流等。
二十六、气象
市气象机构和人员,气候、物候、气象探测,气象普查,气候资源,气候因子,灾害性天气(干旱、冰雹、霜冻、风沙),日照,太阳辐射,气温,日照百分率,无霜期,天气谚语等。
二十七、生物
动物、植物,自然保护区等。
二十八、经济计划
建市以来经济发展概况,经济发展的几个重要阶段,经济优势、薄弱环节,经济战略目标、长远规划、布局、重点等。
二十九、农业
农业发展历史演变,农业机构和职工,新中国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种植业,多种经营,农机具,农田基本建设,品种改良与植物保护,国家和地方对农业基本建设点投资,两西建设,农垦、大型农场、实验场、繁育场,农业生产收入与分配,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科学技术进步获奖项目等。
三十、林业
森林演变,现有森林资源分布、面积、森林保护,植树种草(含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防护林带、草原生态、城市绿化),林业工业,林业教育,林业科研,森林公园、林业机构和专业队伍等。
三十一、畜牧业、渔业
畜牧机构和人员,牧区建设,畜牧业商品基地,优化畜种,畜种改良,疫病防治,渔业资源及发展等。
三十二、水利、河流、水资源
水(地上地下)资源储量、分布和特点,水利沿革,水利工程,农田灌溉(大型灌区),水土流失与治理保持,水源建设,干旱山区、地方病区人畜用水,水电发展、电站等。
三十三、交通
新中国前市古驿道、桥梁和公路,新中国以来公路建设的发展,公路运输,机构和职工。市境内的铁路建设,客货运输和周转量,机构和职工。
三十四、邮电、通讯
新中国前的邮政电讯状况,新中国以来邮电、通讯的发展,邮电工业,邮电机构和人员,移动通讯的发展等。
三十五、粮食
粮油购销、储备、运输、粮油工业和饲料工业,机构设施和职工。
三十六、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市场管理、商标管理、物价管理,现设机构和人员等。
三十七、外贸、海关
历史上的对外贸易,新中国以来对外贸易的发展,对外贸易的国家和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外贸机构和职工等。
三十八、标准、计量
标准、计量的历史沿革,新中国以来的发展,技术与质量监督管理,目前机构和人员。
三十九、物价
物价管理,价格管理形式,物价改革,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地方工业品出厂价格,市场零售价格,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价,物价管理机构和人员。
四十、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的发展状况,目前企业机构和人员,重点企业,著名产品、产量、效益,著名企业家。
四十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的状况,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乡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建筑业、房产业,机构和人员,重点污染源的治理,环境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科研成果与技术等。
四十二、商业、供销
市商业历史沿革,新中国以来社会主义商业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城市商业,商品购销,经营设施,商业教育,城市集体商业,城市个体商业,城乡集市贸易,服务行业,商业体制改革,著名风味食品,物资与储备,现有商业机构和人员。
四十三、煤炭工业
煤炭资源分布,煤炭的开采,基本建设、主要矿区和产量,新技术应用、安全与重大事故,经济效益,企业和职工等。
四十四、电力工业
市电力工业状况,电源建设、大型电厂、电网发展,电力供需情况,经济效益,企业和职工等。
四十五、石油化工业
新中国前市石油化工,新中国以来石油油田、产量,基本建设,经济效益,化工产品,石化企业和职工等。
四十六、冶金工业
冶金工业的发展状况,主要设施,主要企业产品、产量和经济效益,科研成果和职工等。
四十七、机械、电子工业
我市的机械工业状况,机械、电子工业的发展,主要企业,生产布局与结构,主要产品、产量,经济效益,科研成果和职工等。
四十八、建筑材料工业
市建筑材料主要企业、分布,非金属矿矿种、储量,主要产品、产量和经济效益,科研成果和职工等。
四十九、轻工业、纺织工业
新中国前市轻工业企业、纺织工业企业的状况,新中国以来轻工业纺织工业的发展,主要企业、产品、产量和经济效益,科研成果和职工等。
五十、档案
档案机构和人员、主要设施,馆藏档案资料,已编纂出版或整理成册的档案书目和主要成果,学术研究和独有的重点档案(文书)介绍等。
五十一、地方志
地方志编修机构和人员,现存民国时期以前的志书状况,市、县(区)已出版的新志书及学校成果等。
五十二、中共党史
市党史机构和人员,民主革命时期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生的重要事件,重要组织、重要任务、重要会议,党史研究室编辑出版的党史资料丛书,党史的主要研究成果等。
五十三、外事、侨务
外事机构和人员,外国领导人、政团、商贸组织访问参观的重要外事活动、协议,侨务工作等。
五十四、旅游、土特产、工艺品
旅游业的兴起与发展,主要旅游点、分布(访古旅游资源,革命胜迹旅游资源,珍禽、异兽),旅游商品,土特名产、工艺品,涉外宾馆、旅游机构设施和人员。
五十五、人物
根据市人物志对人物的收录范围和标准,收录人物。这些人物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以前历代我市知名人物。
(二)民国时期在市内任职的本、客籍和本籍在外任职的重要军政官员和知名人士。
(三)1925年—1949年中共地方党组织的创始人、领导人和影响较大的革命烈士。
(四)新中国成立后市内任职的本、客籍正副地(师)级领导干部(军队只收军分区)各县区党政正职领导人,在省外担任过副市长以上职务的本籍领导人。
(五)重要革命烈士。
(六)劳模。由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嘉奖的,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甘肃省特等劳动模范等。
(七)专业技术人员。凡有副高职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人物中的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对金昌市某一专业有开创性贡献的老专家也适当收入。
(八)农民中的代表人物。如售粮10万公斤以上;年产值达1000万元的优秀企业家(包括非农民出身的);成绩突出的全国植树造林模范等。
(九)红西路军中的团以上烈士;对金昌社会有过较大贡献的侨胞;为金昌作过贡献的国际友人及其他爱国人士。
(十)对金昌社会有过重大危害的少数反面人物。
五十六、图表
(一)本市政区图。
(二)本市行政区划(隶属县区、乡镇)一览表
(三)本市少数民族情况简表。
(四)本市历代人口统计表。
(五)本市历次人口普查统计表。
(六)本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择年统计表。
五十七、其它
“三资”企业,同兄弟省市区或港台地区的合作项目,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友好国家、团体的援助项目等,在撰写辞条时一并收入。中央部属在境各事业单位,外地驻境机构,亦应收录辞条。
附件2:
《金昌大辞典》编纂要求与行文规范
根据《金昌大辞典》丛书编纂出版工作方案,提出如下编纂要求与行文规范。
一、辞条编纂要求:
(一)辞条表达的意思观点,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按照历史的真实事实叙述历史,依据事物的本来面目记述事物,力求科学性、思想性、资料性相统一。
(三)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反映时代精神,不列与本市无关的内容。辞条名称要高度概括精炼,不加修饰,辞条内容要铸古熔今,略古详今,重在当代。
(四)涉及民族、宗教的辞条,要坚持民族团结平等、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客观、全面、健康地反映民族特点、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切忌猎奇、杜撰。
(五)辞条内容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只收录国家已公布或允许公开的内容。现有军队、警察的人员编制、装备、设施,捕判人犯的系统数据,党和国家的秘密,需要保密的重要产业、生产工艺、技术诀窍、中医秘方、技术专利,战略物资的产、供、储运情况,现有军事基地、尖端部门、武器库、金库的座标、规模、设备情况,地质、气象、水文、测绘的机密资料,不宜公开的灾情、疫情、人工流产等计生数字,外事活动的秘密事项,有关民族、宗教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事项等,均不得载入辞条内容。
(六)辞条内容力避重复和交叉,有的辞条可采取综合的方法撰写。
(七)辞条要全面反映本市和各部门的基本情况,重要内容不得遗漏。
(八)辞条中不得有封建迷信色彩、淫秽情节、暴力、恐怖及格调低下等不健康的内容。
(九)对历史上有争议、无定论的问题,辞条内容可列各家之说,或者存疑。
(十)人物辞条以现代、近代人物为主,兼顾历代名人。市内各民族中对金昌有贡献、有影响的历史人物,包括有名的反面人物亦可收入。人物简介要实事求是,资料要真实可靠。
(十一)切忌从公开出版物上原文抄袭、剽窃辞条,或杜撰、臆造辞条。
(十二)辞条内容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侵害国家、社会、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害、诬陷、诽谤国家、社会、集体、个人的名称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等。
(十三)严格遵守国家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行文规范:
(一)文体。一律采用语文体(引文除外)、记述体,要求文字严谨、朴实、简洁、通俗、精确。
(二)表述。辞条名称必须是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前后不加任何修饰性词语,不用文艺式、论文式、新闻报道式、诗文或史话式词语作辞条。
(三)用字。一律使用1986年10月国家重新发表的《简化汉字总表》所收录的简化字和1988年3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所收录的汉字。切忌使用非简化字或生造字;古人名、地名用简化字易引起误解的,可用繁体字;冷僻字须加注现代汉语拼音;科技辞条需加注外文者,要用印刷体。
(四)字数。每个辞条因内容而定,宜长则长,宜短则短,一般控制在200-500字左右,个别辞条最长也不要超过1000字。内容丰富又不宜略写的,可依内容分解为若干辞条分述。
(五)标点。以1990年3月国家发布的《语言标点符号用法》为准。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一行文字写满移行,如遇标点则附在行末,不能出现在一行之首。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中间不能断开。连接号和间隔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在书写和印刷时,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间隔号、这四种符号上下居中。着重号、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下边。
(六)数字。按1987年1月1日国家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执行。凡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数、约数等,均使用阿拉伯数字;4位数以上的数字,如需分节,采用国际通告的三位分节法(即每三位数之间空半个数字的位置),5位数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一般以“万”、“亿”作单位(如:345000000公里可改写为3.45亿公里或34500万公里,不能写作3亿4500万公里或3亿4千5百万公里)。增加或减少的数字,表述要准确,如增加2倍,即过去是1,现在是3;翻两番,即过去是1,现在为4;增加80%,即过去为100现在是180等。减少亦然。注意一个完整的多位数,不能分在两行断开书写。对一系列前后关联的数或分、总数,要仔细检查有无矛盾或不相符之处。
可用汉字表示的数字,主要是惯用语、缩略语、成语词汇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如:一个人、三本书、读完了九遍、四面八方、第三世界、第一书记、二万五千里长征、五省一市、相差十万八千里等;表示概数的并列连用的数字亦可汉字,数字之间不加顿号(、),如:二三米、三五天、四十五六岁、七八十种、十之八九等。
(七)纪年。分别以1912年和1949年为界。1912年以前用中国朝代年号,即详列朝代名称(或国名)、帝王庙号(或国主名)、年号(用汉字数字书写),后加括号注明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公元前的纪年加“前”字,公元后的纪年可省略“公元”),如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西秦乞伏乾归太初八年(395年)、清德宗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等。1949年前民国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后加括号注明公元纪年,如民国18年(1929年)。民国时期农历与公历混用的,亦应鉴别清楚,如为农历则应冠以“农历”二字,加括号注明公历,如民国5年农历正月初十(1916年2月12日)。
世纪、年代、年度的起止用连接号“—”表示,如6—9世纪,19世纪40—80年代,1949年—1990年等。公元纪年不能略写,如1980年不能写成80年,但在括号内注明公元起止年代时,可省略“公元”及“年”字,如(1945—1946)。
对1949年10月1日前后历时时期的提法,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或“新中国”、“旧中国”,不用“解放前(后)”、“建国前(后)”等。记述特定历史时期,应同时写明时间并加引号,如1958年“大跃进”时期、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等。尽量不用不具体的、混合的时间概念或代用词,如“最近”、“前不久”、“目前”、“去年”、“上月”、“昨天”等。
(八)计量单位。统一执行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的规定。计量单位一律用中文全称,例如:长度中的“公尺”、“公分”、“公厘”,重量中的“公斤”,容量中的“公升”等,一律作“米”、“分米”、“厘米”、“毫米”、“千克”、“升”等。引用历史资料或必须用旧计量单位表示的,一般也要在括号内注明与法定的计量单位的换算结果。列有同一计量单位的一系列数值时,仅在最末一个数字后列出计量单位符号即可,其它都可省略,如1952、1957、1980年我国的钢产量分别为135、535、3712万吨。
(九)称谓。要规范、统一、准确。市、县(区)、乡镇及其党政群组织机构名称,企事业单位名称,第一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以后重复出现时,可酌用通用简称。不用概念模糊的简称、代称,如“中央”、“省委”、“本单位”、“我局”、“本三厂”等。某些具有特写含义的提法,如“双带整推”、“五讲四美”、“十佳青年”等,第一次出现时要加注释或说明。历史朝代要用规范通称,如元、明、清、中华民国等;对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政府、军队,要用规范称谓,如“清朝政府”,不作“满清政府”,“北洋政府”,应作“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政府,分别作“武汉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汪伪国民政府”。国民党军队1928年前称“国民革命军”、“北洋军ⅩⅩ部队”,1928年后称“国民党军队”;“日本侵略军”亦为通称,不称“日寇”或“日本鬼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中国共产党组织,按当时名称书写,不写作“ⅩⅩ地下党”,党员不写作“地下党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时期的武装力量,按当时的编制序列名称书写。中共党的代表大会等,要完整书写,不加引号或用简写,如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或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地名书写要规范,现行地名以新编《地名录》、《地名词典》为准。历史地名现已变化的,要在括号内加注现行地名。
对人物直书其名,不加“同志”、“先生”等,必要时可加职务。
历史事件、政治运动均用全称,不用略称。
科技名词术语,在行文中不要用简称或符号。如“米”不要写成“M”,“二氧化碳”不要写成“CO2”,“水温32℃”不要写成“H2O温度32℃”等。
(十)图表、照片。绘制图表和选用照片,要坚持精制、慎选、少而不滥的原则,要主题突出,设计合理,画面清晰,含义既与辞条文字一致,又要避免与文意重复或画蛇添足。附表要力求简捷、科学、准确。附图一律绘制在透明纸上。随同辞条的照片一律为黑白照片,要求高度清晰;彩色照片应考虑全书需要,各参编单位一般选送1—2张备用,图、表、照片均应标号装在封套内,并在有关辞条正文适当位置画一方框,框内书明图、表题名。
(十一)引文。辞条中尽量少用引文,如必须用引文要加引号,在引号前用直述方式写明原文作者及书刊名称,并逐字核对,确保无误。
(十二)校对。所有辞条要仔细校对,特别是人名、地名、数字、要反复审校准确。校对符号,一律按《校对符号及其用法》执行。
三、关于辞条内容要素的要求
(一)表述市各部门机构设置的辞条,应包括机构的性质、历史沿革、现机构的职能任务或主要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及直属的科级以上单位,部门和单位历任和现任的主要负责人(正职)姓名,单位办公地址等。
(二)介绍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的辞条,应包括单位名称、成立时间、规模、科研或教学队伍、单位所在地址等。
(三)介绍厂矿、公司等企业单位的辞条,应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主要产品、产量、经营规模、所在地址等。
(四)关于法规、条例等辞条,应包括法规、条例的名称、制发单位、颁布时间等。
(五)关于“人物”辞条,应包括人物姓名、籍贯、生卒年月、所属党派、各时期主要职务(职称)、简要事迹,但不作评价。若只是名录,分类列出姓名即可。人物是女性或少数民族的,在括号内注明性别、族别。汉族男性可不加注。
(六)获奖成果辞条,只收录国家和省部级及地厅级授奖的成果,包括奖项名称、等级、颁奖单位、获奖时间、社会或经济效益。
(七)名优产品辞条,应介绍产品性能、产量、销量、授予名优称号的单位等。
(八)具有地方风味的食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等辞条,包括产品名称、悠久历史(包括传说、典故等)、地方特色等。
(九)介绍期刊、专著等辞条,只收录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书刊,包括创刊时间、刊号、办刊宗旨、内设栏目、发行量等。专著要介绍书名、内容提要、作者姓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
(十)介绍市、县(区)历史地理、科技文化、工农业生产、经济政治等方面的辞条,原则不作辞义解释,可直接介绍辞条所含内容,注意突出地方特点,有的辞条可视需要简述其历史渊源。这部分辞条是辞典的主体,一定要充分显示内容的广泛性、资料的可靠性和权威性,避免华而不实或“名词解释”式的介绍。
(十一)丛书编纂过程中出现的其它情况和技术问题,可直接商请《金昌大辞典》编辑部解决。编辑部地址:金昌市文化中心二楼《金昌大辞典》编辑部。
附件3:
《金昌大辞典》总体设计要求
一、开本:787×10921/16
二、装帧:硬精装,一卷本。
三、护封:纸质柔性好,耐磨损,设计庄重大方,具有金昌特色。
四、封面:硬壳布塑面,墨绿色,烫金题名。
五、环衬:前环衬套色加图案印“金昌大辞典”篆刻,后环衬加印“市县政区图”。
六、扉页:共二页。扉页一:下面印书名、主编、副主编名单、出版社名称、年、月,背面印书号、出版发行单位、印刷厂名、开本、印张、印数、定价等。扉页二:正面和背连印顾问、编委会成员、审稿人、主要撰稿人、校订、编辑部工作人员名单。
七、序言:总序用编委会署名,分序由市上主要领导署名。
八、凡例:编辑部起草,编委会署名。
九、目录:分类目、子目、条目三个层次。
(一)类目:按问题归类,预计分为历史地理、地质矿产、县域概况、党政军群、科教文卫、农林水牧、城建环保、工交邮电、财税金融、商业贸易、计划综合、民族宗教、名胜(旅游)特产、人物等。
(二)子目:每一类目下按问题或行业分列子目,子目之后排列条目。
(三)条目:在类目和子目下详列词条目录。条目排列按内容相关或问题相连为序。
十、正文:排列顺序及页码相同。
十一、附录:
(一)市区行政区划表(市民政局或省地图院制作);
(二)市区历史纪年表(市志办制作);
(三)市区少数民族分布表(市民委制作);
(四)市区历代人口统计表(市计生委提供);
(五)市区国民经济择年统计表(市统计局提供);
(六)照片插页(少而精,要反映市县特色具有长久阅览价值);
十二、辞目音序索引: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十三、赞助单位名单。
十四、后记:记述辞典编纂过程、参编单位、给予帮助指导的专家学者,以及需要交代的事宜等。
附件4:
《金昌大辞典》编委会
主任:张令平
副主任:马森魏其奎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聪马自跃马维茂王云王鑫王广位
王文秀王正芳王多仁王应忠王春江王真福
王辉庆王景明王登文牛宇峰毛万福石春山
厍运涛朱印江朱怀科伏长世任斌相多文功
刘世斌刘永平刘克难刘忠文许永武孙宗
孙铭孙宏中苏天福李树李生庆李永才
李兴吉李茂堂李桂英李海成杨天忠杨发寿
杨学祥杨霖辉吴建平何世鹏何俊生汪振祥
张中存张世涛张先成张兆成张杰道张国俊
张典钰张忠山张正平张继生陆世平陈涛
陈永明陈永锐陈军义陈志才陈金龙范玉德
易江涛岳超郑立祥孟有柱赵起赵新军
俞新民顾建成徐大元徐金国徐智林高天禄
高晓龙高善鹏唐小文曹毅常家有屠伟谷
彭仪彭正国董开津董建华韩菊花谢宗礼
蒲海泉蔡学瑾潘惠芳魏育麟
《金昌大辞典》编辑部
主编:魏其奎
副主编:顾建成毛万福蒲海泉沈丽萍
编辑:李德文郑天水祝巍山朱新斌张绩瀚
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出版局,由市文化出版局副局长沈丽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辞典编纂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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