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3-05-3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粤府办〔200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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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
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
加快我省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
管和服务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社会
服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以电子政务建设作为“十五”期间全省信
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加大力度,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带动全省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信息化,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建设原则
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统一平台、业务分建;
资源共享、讲求实效;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分步实施、分层推进。
(三)建设目标
建成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平台,开展各类业
务应用;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础性资源数据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实现信息共享;初步形成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逐步完善与
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政府内部办公运作规范高效,实行公开对外服务,
管理、决策、服务、应变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全省电子政务系统框架初步形成。
二、电子政务建设的任务
(一)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
全省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
隔离,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互联网之间物理隔离。
政务外网是业务专网,主要运行各类服务性的业务系统。接入政务外网的部
门,必须采用逻辑隔离的方式建设互联网出口或经省统一出口连接互联网。
政务内网包含涉密和非涉密两部分。接入政务内网非涉密部分的部门,其接
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实行物理隔离。政务内网涉密部分主要运行各类涉密公文等
信息,接入政务内网涉密部分的部门,其接入网络必须按照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要
求建设,建设方案报省保密局审批。省信息产业厅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整合
原有的电子政务专网等网络。
(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省直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重点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
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开展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包括:办公业
务资源系统、宏观经济管理、金税、金财、金盾、金审、社会保障(含金保)、
金农、金质、金水、金科以及应急指挥、工商管理、企业信用、计划生育、卫生
信息等系统。各地级以上市要重点围绕政务办公、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
开展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
(三)建设公众网站
在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同时,省直各部门、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抓紧建设
公开网站,开展网上办公,向公众发布社会经济发展信息、行政法规、政府办公
流程,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公众服务平台建设要统一标准,建立管理制
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四)加快基础性资源数据库的建设
基础性资源数据库的建设要以政务应用需求为中心,整合已有资源,着重建
设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
观经济数据库以及政府文件数据库、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基础性、公益性数据库。
(五)加强信息安全工作,完善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
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加强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
的技术防范工作,统一建设安全认证体系,加强对日常安全的审计监控,建立和
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规章制度。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制定和落实省电子政务
网络平台的各项安全措施。
(六)建立电子政务项目报建审议制度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纳入基本建设管理,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重点业务系统建设,由牵头部门提出建设方案,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报同级
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由计划部门办理基建审批手续;其它业务系统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划要求,在明确资金来源后,由主管部门报计
划部门审批,同时,将实施方案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必须
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和网络资源,优先使用国产设备
与软件,并逐步推广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
(七)制定电子政务技术标准
为了规范电子政务的业务流程,提高数据资源的信息共享水平,促进我省软、
硬件产业的发展,要加快电子政务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重点制定业务协同办公、
信息交换、网络安全、公文交换、档案管理等标准。
(八)建立管理制度
要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开发研究,其中包括制定信息网络管理、业
务系统运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安全保密、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以及政府采购等
方面政策和制度,以规范电子政务建设。
(九)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
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使用人员
开展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将计算机的应用水平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具
体培训标准、教材及考核方式,由省人事厅会省信息产业厅商定。
三、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策,统一部署,稳步
推进。省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省政府政
务信息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总体规划,建立科学的审议和评估机制,协调、
指导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制订每年的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报经省政府同
意后印发。
(二)统一平台,稳步推进
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逐步规范业务流程。已经建设的业务系统
和网络,要按照省统一规划和标准进行调整,2004年底前要实现原有系统与统一
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新建的业务系统,要充分利用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严
禁重复建设。
(三)保证建设资金
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负责。对确实有困难的贫困山区,省将酌情在
省信息化建设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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