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政办发(2007)217号 |
颁布日期:2007-12-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甘南州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7)2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州政务专网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06)112号]文件精神,州政府办公室建成了基于政务专网的州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该系统的建成,对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提高使用效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1、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到州县的电视电话会议,如在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厅召开,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统一到州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参会,县市参会人员到县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参会。
2、州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召开的面向各县市的电视电话会议,统一到州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县市参会人员到县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参会。
二、会议室使用
1、州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由州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仅限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2、凡召开会议的单位至少要提前一天凭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到州政府办公室总务科填写会议室使用预约登记表。(总务科电话:8212199)
3、使用会议室如有特殊设备会议服务要求的,应事先提出,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
4、使用州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州、县市电视电话会议室的专业管理人员,需在会前一小时开启音响、视频设备,并进行调试,确保会议的正常召开。
5、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一同检查设备,关闭音响、视频设备。
6、有关费用另行通知。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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