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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吴政办发〔2007〕56号
颁布日期:2007-06-0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7〕56号2007年6月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市安监局制定的《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O七年六月五日

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政发〔2007〕87号)要求,就全市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强化基础,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范围和重点

(一)煤矿

重点对采掘抽失调、瓦斯利用、顶板管理、供电安全、灭火工程、露头煤治理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矿主是否按照规定跟班带班,是否有超定员、超能力、超通风、超工时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瓦斯监控系统、抽放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越层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

(二)非煤矿山

1、对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对合法开采并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促其按规程作业,实行正规化开采,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开采的矿山,予以关闭;对《矿长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照不全的矿山,要依法责令停产,限期办理相关证照,对已经开采但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停产或关闭,对已关闭的矿山(井)又私自恢复生产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2、以地下开采巷道、采石场、尾矿库、爆破器材库为重点,突出抓好防止发生爆破、坍塌、冒顶、片帮、中毒窒息、透水和垮坝等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3、继续抓好采石场、砖瓦厂等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对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严厉打击,防止非法生产。切实加强天然气管网安全管理,防止天然气泄漏、爆炸、中毒事故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等行业

各类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液氯、液氨、成品油、电石硅铁冶炼等)、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从业单位及在建项目单位要严格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全面自查本企业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费用的提取和安全投入、事故隐患整改和人员培训、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生产工艺是否合理,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等。对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扩建、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实施安全许可;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按程序予以关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实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依法予以淘汰。公安部门要对全市生产、销售、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具购买证件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道路交通

1、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依据公路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快2007年度危险路段排查、论证工作,特别是对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曾经发生或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路段,抓紧做好排查工作,尽快制定治理方案。在8月底前完成全市省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的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国标的要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治理。交通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实施改造,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2、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各级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督促本辖区所有客运、货运、危货运输企业重点从安全生产管理、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车辆动态监控和驾驶员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认真排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治理。运管部门要针对运输行业的特点和近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主管部门和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盲区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交通违法违章治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活动,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以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国省道和市场车流集中路段为重点,全面整顿路面通行秩序,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载、机动车辆超速、低速载货和农用车非法载客,加大对酒后驾车、无照驾车、疲劳驾车等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4、公铁立交安全隐患治理。交通部门要重点整治上跨铁路的公路桥梁的安全隐患,督促建设单位完善标志标线,增设防撞护栏、隔离网和减速设施等,消除事故隐患。

(五)铁路道口

铁路管理部门和各级道口管理办公室要对我市境内所有铁路平交道口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掌握未改造平交道口、无人看守道口的数量、现状和通行情况,特别是对阶段性通行量增大和因附近有平交道口改造而引起车辆集中通行的道口,要增派人员看守,防止发生事故,铁路管理部门要加快道口平改立进度,确保年内完成平交道口改造任务。坚决拆除非法设立的道口。

(六)水运、水利

交通、海事部门要全面排查治理全市水运安全存在的事故隐患,对旅游区的水上安全设备、设施要进行认真排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应当做出行政处罚的应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黄河沿线的船只、渡口和浮桥等水利设施要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水务部门要重点对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实验等领域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七)建筑施工行业

建设部门要吸取我市近期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房屋拆除、施工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改善作业场所和从业人员生活环境,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意识。同时,加强对城镇、农村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落实城市供气、供暖、供水、供电等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八)冶金、建材、轻工、机械等行业

冶金、建材、机械、轻工、商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和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排查治理方案,认真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机械制造企业要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结合起来,统一安排,统一治理。

(九)人员密集场所

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歌舞娱乐场所和重点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查找和整改火险隐患。重点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防火设备设施作为检查排查的内容,全面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单位的排查治理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导,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单位,坚决进行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

(八)农机行业

农牧、农机管理部门要明确各级监管职责,加强源头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乡(村),杜绝农用车伤亡事故发生。主要包括:规范牌证核发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提高牌证检验率、审验率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十)学校、幼儿园

教育部门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内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城镇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是否安排在校园内进行,有无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

2、学校、幼儿园内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3、是否存在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4、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5、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6、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7、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尽快制定紧急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8、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十一)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整治

建设、农牧、乡镇和相关企业要加大监控和检查力度,严格按规章办理,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其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旅游、供气、供水、供电、卫生、饮食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排查事故隐患,重点检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设施设备是否检验合格,有无应急救援预案等,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从5月25日至6月10日,制定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重点行业部门和市区各乡镇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尽快落实好资金,限期整改。要抓紧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控,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安监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各县(市、区)督促检查阶段:7月10日至7月25日,各县(市、区)要组成由政府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三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检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检查各级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县(市、区)要在7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市安委会督查阶段:7月26日至7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五)“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由市安委会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级政府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辖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对因措施不实、整改不力、监控不严、放任隐患存在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人的责任。对存在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逐个登记,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最终消除隐患。市政府将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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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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