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07〕98号 |
颁布日期:2007-08-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筑府办发〔2007〕98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阳境内传递工作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阳境内传递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阳境内传递工作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阳境内传递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日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阳境内传递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计划
根据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总体计划安排,全国火炬手选拔工作己于2007年6月23日正式启动。现根据奥组委《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计划》相关规定及《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州境内传递火炬手选拔工作计划》的要求,特制定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阳境内传递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和谐之旅”为主题,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选出最有资格传递奥林匹克圣火的火炬手。并通过这一过程传播奥林匹克精神,宣传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挖掘、宣传一批有特色的火炬手人物和蕴藏在普通群众中的感人故事,向世界展示创造了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中国人民形象,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热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办好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突出和谐主题,坚持全面展示,动员全民参与,圆满完成火炬接力传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宣传北京奥运会“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举办理念和“同一世界,同一梦想”的主题,在全市形成弘扬奥林匹克精神、迎接北京奥运会的热潮,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展示我市优美的自然风光、民族风情、灿烂文化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果,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宣传贵阳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紧紧围绕火炬接力主题开展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
(二)充分体现广泛参与,确保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按照“统筹安排,属地负责,部门负责”的原则,根据市组委会分配给各单位的火炬手、护跑手名额,执行北京奥组委制定的火炬手、护跑手选拔标准,结合实际开展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
(四)在新闻媒体公开选拔计划,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五)维护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纯洁性,按照北京奥组委的要求,做好反隐形市场工作,严格控制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中的市场开发和商业化倾向。
(六)重视宣传,弘扬精神,充分宣传好火炬手、护跑手选拔活动。
四、火炬手、护跑手选拔标准(见附件1、2)
五、组织领导、选拔推荐方式与选拔推荐主体
贵阳市火炬手、护跑手的选拔工作由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阳境内传递工作组委会统一领导,按照组织系统推荐的方式,由各选拔推荐单位组织实施选拔推荐工作。
六、名额分配
(一)火炬手
1.火炬手名额及选拔推荐范围
根据省组委会《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州境内传递火炬手选拔工作计划》的要求,贵阳市负责选拔推荐70名火炬手,5名替补火炬手。
选拔推荐范围原则上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火炬手选拔主要由各界群众参与。原则上从当地居民中产生,面向大众,面向普通劳动者,注意选拔体育杰出人士、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行业标兵、英雄模范、荣誉市民等各行各业有突出贡献的代表参加火炬传递。可选拔少量海外侨胞以及为改革开放作出贡献的外籍人士,但外籍火炬手不能超过当地火炬手名额的5%。
2.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二)护跑手
1.护跑手名额及选拔推荐范围
根据省组委会《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贵州境内传递火炬手选拔工作计划》的要求,贵阳市负责选拔推荐45名护跑手。
为通过火炬接力传递活动开展奥林匹克教育,鼓励青少年了解奥运、支持奥运、参与奥运,展示贵阳青年一代的良好形象,护跑手的选拔推荐范围面向贵阳市在校大、中专学生及青年教师。
2.名额分配(见附件4)
七、火炬手、护跑手选拔推荐工作程序
贵阳市的火炬手、护跑手选拔推荐工作在市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选拔标准、选拔范围、分配名额及规定时间,采取自上而下部署,自下而上组织推荐提名,履行选拔推荐工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一)各选拔推荐单位工作流程
单位宣传发动→单位提名火炬手、护跑手候选人→候选人填报《报名表》、单位填报《登记表》→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评选→主管部门公示(3天)→主管部门向市组委会推荐。
时间安排:2007年8月14日至9月4日。
(二)市组委会工作流程
复查→评选→公示→推荐(向省组委会)。
时间安排:2007年9月5日至9月30日。
八、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须确定一名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07年8月7日前将责任人(联络员)姓名及联络方式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二)被推荐的火炬手或护跑手候选人须如实填写由本人签字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报名表》(见附件5)或《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报名表》(见附件6)报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推荐的火炬手候选人《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登记表》(见附件7)或护跑手候选人《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登记表》(见附件8)。《报名表》和《登记表》含候选人基本信息及个人事迹介绍,阐明提名的理由,并由各推荐单位对火炬手、护跑手候选人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并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三)各推荐单位须于2007年9月4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登记表》各一式三份(须盖公章)及电子文本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四)《报名表》及《登记表》须统一使用由北京奥组委提供的表格(样表见附件5—8),表格的电子文本由市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提供。
(五)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六广门体育场;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联络人:刘锦波、杜廷强,联系电话:6821814,传真:6821843。
附件:1.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选拔标准
2.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选拔标准
3.贵阳市选拔推荐火炬手名额分配一览表
4.贵阳市选拔推荐护跑手名额分配一览表
5.《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报名表》
6.《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报名表》
7.《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登记表》
8.《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登记表》
市组委会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1:
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选拔标准
一、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
二、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突出成绩,或自身经历对于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
四、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五、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或在奥运会历史上取得过优异成绩。
附件2:
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护跑手选拔标准
护跑手的任务是为火炬手,特别是为火炬手中的残疾人士传递圣火提供支持,并准备在必要时帮助火炬手完成传递任务。作为青年教育活动,护跑手将向世界展示中国青年一代的良好形象。护跑手除了具备火炬手所有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7周岁以上。
二、能在20分钟内轻松跑完3公里。
三、能跟得上身体素质最好的火炬手。
四、能在多个接力路段进行护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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