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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文号:铜署办发〔2008〕130号
颁布日期:2008-08-0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铜署办发〔2008〕130号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铜仁地区办公业务资源系统于2008年5月16日正式启用,目前已在地直部门和各县(市、特区)政府办公室成功应用。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办公电子化,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打造各级政府部门新形象,经行署研究,决定全面推广使用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实现全区范围联网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范围

各县(市、特区)直属工作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二、任务目标

2008年11月1日前,完成本次系统推广工作,各县(市、特区)直属工作部门、乡(镇、办事处)必须100%上线运行,全面实现《关于正式启用铜仁地区办公业务资源网的通知》(铜党办发〔2008〕68号)规定的五个方面的应用功能。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地区电子政务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王磊同志任组长,行署办公室、各县(市、特区)政府、行署信息中心、中国电信铜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署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协调指导各县(市、特区)电子政务推广工作。各县(市、特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项目推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推广实施方案,出台相应考核办法,于8月15日前将推广领导小组名单及推广方案报地区电子政务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特区)务必站在加快铜仁地区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重视电子政务项目的推广应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责任制,加快进度和加强质量管控,保证此项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二)各县(市、特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电子政务推广工作,各地信息管理机构要明确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本次推广工作的具体事宜。具体事宜主要包括:各单位电子印章模版、公文模版、使用人员密钥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核实以及后期制作,各单位系统的接入、调试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8月31日前各县(市、特区)完成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9月1日至10月30日,完成模板、密钥制作工作,同时对各单位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始试运行;11月1日起,正式运行电子政务系统。

(四)各级电信分公司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认真做好政府各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办事处)接入电子政务系统的网络调整工作,为项目推广提供技术支撑和网络保障。对支撑保障不力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将责成中国电信铜仁分公司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考核奖惩

2008年11月中旬,行署将组织对各县(市、特区)电子政务系统推广应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行署办公室对各县(市、特区)政府办公室2008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能按期完成推广目标的县(市、特区),由行署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全区电子政务推广实施方案。

2、各县(市、特区)收集本辖区部门基础数据规范要求。

二○○八年八月八日

附件1:

全区电子政务推广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推广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推广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电子政务推广应用工作组

组长:梁伟(行署秘书长)

副组长:张祖和(行署副秘书长)

黄江中(行署信息中心主任)

王宇东(铜仁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

各县(市、特区)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彭进(行署办文书科科长)

王儒强(行署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县(市、特区)政府办主任

各县(市、特区)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何才强(贵州省电信公司电子政务项目经理)

田永政(铜仁电信分公司政企客户部经理)

各县(市、特区)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电子政务推广应用工作。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行署办公室、行署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各县(市、特区)政府办、信息中心做好电子政务在各地的推广实施工作。

(二)各县(市、特区)政府办、信息中心负责完成:各单位组织架构、人员、电子印章、公文模版等基础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收集整理核实,并在贵州电信项目公司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完成以上基础资料的数据录入及加密棒、电子印章的制作工作。

(三)各县(市、特区)电信分公司负责当地政府各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办事处)的网络调整工作,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项目推广提供技术支撑和网络保障。

(四)贵州电信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推广中的以下工作:1、指导各县(市、特区)政府办、信息中心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录入以及加密棒、电子印章的制作;2、各使用单位的人员培训;3、负责电子政务平台应用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各县(市、特区)政府办、信息中心务必指定2名以上技术骨干参加推广前的集中培训,时间初步定在8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根据各县(市、特区)推广工作的完成进度,组织实施以县(市、特区)为单位的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各县(市、特区)在8月31日前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二)各县(市、特区)在9月1日开始数据录入、加密棒、电子印章制作等工作。

(三)各县(市、特区)电信分公司在8月31日前完成当地各使用单位的网络调整工作。

(四)在10月30日之前完成各县(市、特区)的使用单位人员培训工作。

各县(市、特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对影响项目进度的事项或情况及时反馈项目协调人员,以便协调解决。

行署信息中心项目协调负责人:

王儒强(5222096、13086996658)

中国电信铜仁分公司项目协调负责人:

田永政(5220000、8910999)

附件2:

各县(市、特区)收集

本辖区部门基础数据规范要求

一、各部门上报人员与格式

1、各部门上报3名工作人员(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盖章人员)。

2、上报人员格式:

二、文件模板与印章收集规范要求

1、红头模版及发文字号:红头文件的模版要与发文字号对应;

2、印章模版:在一张白纸上盖上清晰的印章。

三、网络情况调查

各县(市、特区)要对本辖区内各个部门的网络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是否接入互联网,通过哪个网络运营商接入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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