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 | 文号:商政办发〔2007〕66号 |
颁布日期:2007-05-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政办发〔2007〕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7年高考、中考在即,随着今年全市考生人数,考点、考场数量的增加,招生考试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挑战。为确保全市高考、中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高考、中考工作的责任感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我国规模最大,社会关注度最高,影响力最深的教育考试,不仅具有为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推进素质教育的教育导向功能,还具有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等社会功能,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商洛的高度,充分认识高考、中考对实现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重要意义,本着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考试无小事”、“一招不慎、全盘皆输”的思想,绷紧高考、中考这根弦,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治考,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二、突出重点,紧抓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不放松
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今年,全市高、中考人数分别达20865、39442人,全市共设考点66个,考试规模空前扩大,给考风考纪工作带来新挑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招生考试工作“四规五制”,深入开展考试规则、诚实守信和违纪警示教育,教育广大考生诚信应考,考务人员公平监考,社会各界积极参考,严防雷同试卷、大面积违纪舞弊和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等违纪违法事件发生。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保密室、保密人员等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督管理,严防各类不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要把考生乘车安全、驻地安全、考场安全以及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细化到部门、到单位、到个人,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期,市招委会将组织力量对全市考点及县区保密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密切配合,形成高考、中考工作合力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把高考、中考工作做好。教育部门要及时把工作重心调整到高考、中考上来,集中督导应考、考务准备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高考、中考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违纪违规事件查处力度。广电等新闻单位要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规定的宣传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考点及考生集中食宿点,高考试卷接送、保管等重点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交通、交警部门要确保考点周边道路畅通,必要时对影响考试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宾馆、饭店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食品摊点;要畅通考点周围医疗单位的应急服务绿色通道,及时为考生就诊提供服务。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监测,提前排查噪声污染源,排除噪声污染隐患,努力降低城市噪音。文化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和考生住宿地网吧和歌舞厅管理,严防噪声干扰考生休息和考试。电力部门要保证考试期间的电力供应。财政部门要为招生考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无委会及各通讯企业要加强通信网络管理,严防考生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作弊。
四、加强领导,落实高考、中考工作责任
高考、中考是政府行为,体现国家意志。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高考、中考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统筹协调,重点安排。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把高考、中考工作拿在手上亲自抓,主管领导要深入实际直接抓,各相关部门领导要亲临一线具体抓,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高考、中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近期要对辖区内高考、中考各项准备工作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不留隐患。要建立健全高考、中考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县区政府主管领导是辖区高考、中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长、招办主任是主要责任人,考点主考、监考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凡在今年高考、中考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失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决不姑息。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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