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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禁毒条例(修正)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5年8月23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6月9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禁毒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阅读(0 颁布日期:1995-08-23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黑龙江省人大 (1990年3月8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议的准备和举行 第三章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四章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 第五章选举、辞职和罢免 第六章询问和质询 第七章调查委员会 第八章发言和表决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大 阅读(0 颁布日期:1990-03-08
牡政办综〔2006〕28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庆祝牡丹江市2006年教师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提出的《庆祝牡丹江市2006年教师节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庆祝牡丹江市2006年教师节活动方案 (市教育局2006年8月4日) 2006年教师节是我国第22个教师节。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0 颁布日期:2006-08-27
牡政办发〔2005〕11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0 颁布日期:2005-05-08
关于长途行车安全问题的补充通知 佳政办〔200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途行车安全问题的紧急通知》(佳政办发〔2003〕63号)下发后,从总体上看贯彻执行的比较好,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能够认真遵照执行,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经市政府同意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0 颁布日期:2004-02-06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矿产资源规划的通知 佳政发〔200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佳木斯市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的重要意义。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0 颁布日期:2007-09-03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5〕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精神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0 颁布日期:2005-08-22
哈政办综[2004]83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0 颁布日期:2004-12-04
哈政办发[2005]20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哈尔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中国哈尔滨》网站(http://www.harbin.gov.cn)是哈尔滨市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群的中心和枢纽,是政务公开的媒体、宣传哈尔滨的窗口、服务社会的平台。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0 颁布日期:2005-12-16
哈政办综〔2003〕33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业委员会《哈尔滨市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0 颁布日期:2003-06-09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农户及中小企业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哈尔滨市农户及中小企业小额信贷管理办法》予以转发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0 颁布日期:2007-05-16
哈政办综〔2005〕36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核技术应用单位:  7月13日,我市道里区发生一起因放射性物质造成的伤害事故,目前放射性污染已经排除。为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0 颁布日期:2005-07-15
哈政发[2005]13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哈尔滨段开发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合尔滨段开发建设的若干政策予以印发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05-09-16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实施意见 哈政发[2007]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07-02-15
哈政发法字[2004]24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恒大街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了全面提升天恒大街周边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公路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04-09-02
哈政发法字〔2004〕17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检查井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检查井(以下简称检查井)的监督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保障检查井完好,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建成区内检查井的产权单位和管护责任单位(以下简称管护责任单位),负责检查井的巡视、维修和养护。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04-06-25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树木移伐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园绿发〔2003〕562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局属绿化处、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树木保护工作,确保移植树木的成活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现有城市绿化资源及现状景观,保证2008年奥运会的整体城市绿化效果。
颁布单位:北京市园林局 阅读(0 颁布日期:2003-11-27
关于8月17日至8月20日停止各类促销活动的通知 各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充分利用与2008年奥运会相对应的时间,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全市环境交通保障的测试工作,市商务局决定,自2007年8月17日起至8月20日止,停止各项商业促销活动。 一、提高认识
颁布单位:北京市商务局 阅读(0 颁布日期:2007-08-10
京政办发[2007]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7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07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实事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0 颁布日期:2007-01-23
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古树名木,系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稀有、名贵树种和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古树名木可按不同树种的不同树龄和名贵程度划分为一、二两级,具体标准,由市园林局会同市林业局、市文物局确定。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均按本办法管理。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198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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