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巢政办明电[2012]76号 |
颁布日期:2012-08-0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巢政办明电[2012]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来,我市高温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短期内将难以缓解,给全市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群众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为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指示,现就进一步做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细化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防暑降温方案,加强对建筑、交警、环卫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对高温或户外作业的职工,要合理调整作业时间,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维护好劳动者的健康等权益。近期,市政府将组织专项督查。
二、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公安交警、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防止车辆因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要妥善安排困难群体生活。各地和民政部门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开展敬老院防暑降温安全检查,做好五保老人、孤残儿童及居住环境差的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要因地制宜,开辟开放纳凉解暑场所,及时为街头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落人员提供高温救助服务。卫生部门要及时提供医疗保障条件,确保困难群体安全度夏。
四、要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各地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在重点水域、水库、农村当家塘等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防护栏,必要时确定专人看管。学生家长要认真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加强教育和看护。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开展暑期家访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儿童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
五、要深入开展防暑降温慰问活动。当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温送清凉慰问活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
六、要加强巢湖蓝藻监测预防工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巢湖蓝藻及巢湖水质尤其饮用水水源地蓝藻的变化情况,加大监测频率,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适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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