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9-2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的通知
亳政办〔2012〕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7日
亳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依据《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合协作、务实进取,大力实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广泛开展科学教育与科普活动,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资源逐步丰富,新闻媒体科技传播能力得到较快提升,科学素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不断完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5年来,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实现了"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和2020年长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和省内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面向农民、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工作亟待强化,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普事业投入不足,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亳州加速崛起,建设美好亳州,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一个突破、两个赶超、三个翻番"的总目标,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为主题,以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为核心,以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民生为着眼点,以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科学素质,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美好亳州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和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发展,基本建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力争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4%。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广泛宣传普及低碳生活、防震减灾、公共安全、身心健康、创新创造等观念和知识,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新闻媒体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科普资源共建共享、联合协作、社会参与、监测评估、奖惩等机制继续健全,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增强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能力、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研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兴趣。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措施:
在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结合幼儿年龄特点,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提高科学课程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培养学生运用互联网学习和获取信息的能力。创新科学教育方法,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知识面。鼓励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支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着力培育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面向农村中学生开展职业指导教育,让有培训意愿的农村新成长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就业技能培训。
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等活动。推进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举办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夏令营等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质量。鼓励地方和民间公益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面向乡村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等各类志愿服务。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校园科技节、科技周等活动,鼓励学生开展小发明、小创造活动,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氛围。注重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土保持、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常见病多发病防治、防灾减灾、安全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等宣传教育。
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衔接机制。开展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等形式,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升教育理念,提高科学教育水平。鼓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的科学探究、科学课程学习提供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广泛接触自然,培养亲近自然的情感。
分工:
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培养造就一支技术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手和乡村科技人才队伍。到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3万人。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应对突发事件、防灾减灾、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推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高农民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相结合,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提高药农的中药材种植水平,扩大全市中药材GAP基地面积。提高农民的粮食增产增收技术。
提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生产和城镇转移就业、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措施:
建立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普通高校、亳州科普网、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根据安徽省科普惠农兴村"百万工程"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我市相关单位申报和实施。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包括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村专业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农民科技示范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的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
做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加强技能培训。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需求,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鼓励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有技术、资金和创业意愿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加强项目开发、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推进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活动,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普大集、专家大院、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农家书屋等做法,探索科技工作者"常下乡,常在乡"长效机制。推进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远离"黄赌毒"等科普活动。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并认真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农村清洁工程、村庄整治、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等惠农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带头人等带动作用,探索科普服务"三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区)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区)、乡(镇)、村"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健全农村基本科普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加强"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面向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骨干农民和科技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加强科普工作培训,强化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发挥乡镇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以及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作用,组织开展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行动,努力形成科技人员服务"三农"的有效机制。
分工:
市农委、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围绕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培养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
措施:
加强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宏观管理。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推动进城务工青年订单式技能培训,鼓励青年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妇女创业行动和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
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适时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科技社团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推动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作用,举办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广泛开展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咨询等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电子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活动。关注进城务工人员的感情需求和心理问题,着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文化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加强规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落实各类干部培训计划,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教学大纲。重点培训县乡党政领导、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科技管理人员。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学习。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和在职自学中,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学习。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内容的宣传教育。
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考试大纲和题库中,以及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研究制订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
依托各级党校,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各级党校的教学计划。
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办好药都论坛、科技专家讲座、科普报告和专题科普讲座等。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
加大宣传力度,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宣传好做法、好经验。落实中宣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加大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
分工: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进社区、防灾减灾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华佗五禽戏健身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面向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生活、安全生活、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服务站、科普画廊、科普图书室、科普活动室等基础设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型传媒的科普宣传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家庭等创建活动。
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学会、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等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
市科协、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提高教师科学素质。增加在职教师培训中的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以县(区)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组织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与项目培训。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乡镇中小学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容量。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动员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分工: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大力发展科普产业。
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国家、社会和公众需求,注重科学与文化、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融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集成市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施:
大力发展科普产业。推动科普旅游、科普展览展品、科普网络发展。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形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激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的科普创作热情,带动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科研项目成果传播和普及,提高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产生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探索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新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充分发挥展品的科普服务功能。推动科普资源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实现共享共用。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以分散存储、集中服务等形式,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集成共享。
分工:
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作用,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推动建设市级文化科技研究中心、培育市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扶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科技企业,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措施:
支持和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推动亳州广播电视台制作更多的科技节目。亳州晚报增加科技栏目的数目和版面。亳州科普网站加强科技专栏建设。增加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科普影片的比例。促进各类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开发和制作。支持大众传媒开展科技宣传,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有计划地开展科技宣传报道从业者的业务培训,吸纳自然科学专业知识人员充实到科技宣传报道队伍。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定期举办科技专家与媒体交流活动。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鼓励亳州市广播电视台、亳州晚报加大科教栏目建设力度,把"走进农家"、"养生"、"新知"等科技栏目办成精品栏目。
发挥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培育和扶持科普网站建设。利用网络科普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
大力推进文化科技攻关、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文化标准建设、文化品牌打造四项行动。组织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文化科技企业培育、文化数字化建设、现代传播体系建设、文化科技人才集聚六大工程。
分工: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增强科普基础设施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整体布局。
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
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积极筹建科技场馆。积极推进亳州市科技馆建设,筹建亳州市气象科普基地、亳州市人防地震科普教育馆,新建一批中药材科普示范基地。在有条件的县区,筹建主题或专题科技场馆。
建设各类科技博物馆。鼓励有条件的中药企业建立中药科普场馆。充分利用重大工程项目或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备,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技博物馆。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到2015年底,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分别达到5个、10个。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的科普场所。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现有设施,推动县、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到2015年,全市6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80%的社区和行政村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更新10次以上。加大科普大篷车服务范围,促进展品展项更新,增强为基层群众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中小学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分工:
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等方面的人才。
措施: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发展科普队伍,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尤其是中药材种植、粮食生产能手。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作用。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进社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华佗五禽戏健身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院校、科技团体等,建立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科技社团、科普教育基地等机构的专业人才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团委、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一批实用科普人才。
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
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注重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组织参加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展教活动。
分工:
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参加。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
完善科普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落实国家、省、市科技、教育、人才规划,建设专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通过学校培养、在职培训、进修交流、实践锻炼等,培养适应我市科普传媒等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研究制定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
探索建立科研与科普紧密结合机制。研究制定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在项目立项时增加科普任务,验收时评价科普效果。鼓励承担国家和省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科技专家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促进科研与科普工作紧密结合。
强化科普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实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落实国家对捐赠公益性事业的税收政策,鼓励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各类科普平台整合,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益。
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开展亳州市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探索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对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分工: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参加。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和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县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各项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结合实际,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及本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二)工作制度。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汇报,总结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筹备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工作会议议定事项,推动各部门完成相关任务,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县、区联系,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责任科室,确定相对固定的联络员,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实施。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规划以及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规定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市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五、进度安排
2012年:
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参加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本系统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指导。
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主题并组织实施。推动各县区制定"十二五"实施方案并启动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3-2014年:
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2015年:
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二五"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继续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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