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类 > 刑事诉讼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皖政办秘〔2012〕141号
颁布日期:2012-08-2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2〕1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省政府决定,对部分涉及民生工作的政府部门开展政风评议,同时继续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行风评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一)政风评议对象(8个)。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卫生厅。

(二)行风评议对象(8个)。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电信安徽分公司、中国联通安徽省分公司、中国移动安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

上述16个评议对象均包含所属系统。

二、评议内容

(一)政府部门政风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主要是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情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有无失职渎职行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等情况。

2.工作落实。主要是民生工程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民生工程推进协调机制情况;民生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定期进行通报,工作调度、资金拨付、资金管理、管养机制,以及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等情况。

3.效能建设。主要是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AB岗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效率、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

4.政务公开。主要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公开等情况。

5.廉政建设。主要是廉洁从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人员执行党政纪律等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以及有无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情况。

(二)公共服务行业行风评议内容。

1.依法经营。主要是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依法依规收费,以及诚信服务、服务承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落实等情况。

2.办事公开。主要是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工作流程优化等情况。

3.廉洁从业。主要是恪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遵守各项廉洁自律制度,以及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等情况。

4.行业管理。主要是本系统及下属单位行风建设、队伍建设、经营服务行为等情况。

5.专项治理。主要是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集中整治贷款附加条件及违规收费等情况;开展电信企业资费套餐清理、垃圾短信整治、提醒服务、资费公示等情况;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以及群众诉求回复等情况。

三、评议方法

采取日常监督评价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测评。

(一)政风评议方法。

1.日常监督评价。

(1)民生工程办公室测评。省暨各市民生工程办公室对牵头部门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2)投诉受理机构测评。省暨各市政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外来投资者投诉受理中心,省委、省政府信访局暨各市信访局,省长热线暨各市市长热线等投诉受理机构,依据日常受理投诉举报的调查核实结果及交办件办理情况,对参评单位进行打分评价。

(3)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测评。省暨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各参评单位推行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等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4)“政风行风热线”测评。省暨各市“政风行风热线”根据参评单位上线情况、投诉举报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5)网上投诉受理情况测评。民主测评组根据各参评单位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和受理反馈群众投诉咨询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2.集中测评。

(1)民主测评组测评。从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及新闻、企业、科教文卫等社会各界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组成民主测评组,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等,了解掌握、综合分析参评单位政风建设情况,对参评单位进行打分评价。

(2)问卷调查。一是向企事业单位、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行政管理相对人、服务对象及系统下属单位发放问卷测评;向省级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发放问卷测评。二是向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在皖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监察员发放问卷测评。三是向市、县政府发放问卷测评;向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发放问卷测评,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测评采取分项计分方法,满分为100分。日常监督评价与集中评议各部分在总分中所占比例,由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确定。其中日常监督评价和群众、有关单位测评结果在总分中的比例不低于70%。评议结果分4个等次:85分以上(含85分)为满意等次,70—85分(不含85分)为比较满意等次,60—70分(不含70分)为基本满意等次,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满意等次。

(二)公共服务行业行风评议方法。

1.日常监督评价。

(1)投诉受理机构测评。省长热线暨各市市长热线、各级消费者协会、各级物价部门价格举报中心等投诉受理机构,依据日常受理投诉举报的调查核实结果及交办件办理情况进行测评。

(2)“政风行风热线”测评。省暨各市“政风行风热线”根据参评行业领导上线情况、投诉举报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进行测评。

(3)网上投诉受理情况测评。民主测评组根据参评行业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和受理反馈群众投诉咨询情况进行测评。

(4)行业主管测评。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参评行业进行测评。

2.集中评议。

(1)民主测评组测评。从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及新闻、企业、科教文卫等社会各界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组成民主测评组,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等,了解掌握、综合分析参评行业的行风建设情况,对参评行业进行测评。

(2)问卷调查。一是向企事业单位、外来投资者、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各界群众等服务对象发放问卷测评;二是向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在皖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问卷测评;三是向参评行业的行风监督员发放问卷测评。

测评采取满意度问卷测评方式进行,设置“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由测评对象对参评行业行风建设的总体情况及5项具体评议内容进行测评。日常监督评价与集中评议各部分在最终测评结果中所占比例,由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确定。其中,日常监督评价、群众和有关单位测评结果在最终测评结果中的折算比例不低于90%。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根据参评行业获得“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确定参评行业的满意度。

四、评议结果运用

(一)政风行风评议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将在省政府廉政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将政风评议结果纳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三)对有关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结果将由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通报其主管部门和上一级单位。

(四)加大整改力度。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把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参评单位,责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纠风办,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省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要加强对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借鉴好的做法,着力改进评议方式、方法,完善评议内容、分值构成等,客观真实地反映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要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指导,鼓励先进单位,帮助落后单位,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评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由外评内、由下评上,以及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参评单位应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利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及从事其他影响评议工作的行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增加参评单位负担。

(三)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注重评建结合。把问题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评促纠、纠建并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等重大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进行处理。

(四)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方案,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评议结果以市为单位,于2013年1月底前报送省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9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7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