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员KO YOUNHA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6-0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员KOYOUNHA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3〕848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82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白玉兰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演员KOYOUNHA等一行9人,于2013年6月8日至9日到上海市演出音乐剧《巨人的花园》。
此复。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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